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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引入独立董事的价值是避免内部控制人侵占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但是,在发展了十余年的历程中,由于公司内部治理未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持,独立董事并未完全实现当初公司治理的期望。选任制度是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基础。选任制度的内容有:任职资格、选任程序、薪资报酬、独董人数以及任期等。虽然选任制度对“独立性”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目前对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规定却不是十分科学,而且并无很明确地限制,这使得难以充分实现独立董事价值。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多数决的投票机制,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并存等现状,这些现状都影响选任制度的实施,导致最基本环节上未能选举出真正的“独立”董事。本文首先描述我国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现状,认为选任制度确有需要改善之处,然后,对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具体问题与不足进行充分分析。笔者结合我国独立董事的引入价值,分析“选任制度”是如何具体影响其价值实现的。在界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之后,笔者探讨影响选任制度的多种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股权结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多数表决机制。最后,借鉴美国、英国、香港三种不同模式的成功经验,探索如何完善选任制度以致更有效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建议。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选任制度现状及问题、选任制度的价值审视及影响因素、选任制度不同模式考察、完善选任制度的具体建议。第一章是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笔者在分析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主要内容之后,简单地概述了我国目前选任制度的发展实施情况。最后具体概述了我国目前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任职资格规定不足,独立董事提名权主体不现实、选举方式有失公平,独立董事数量少、所占比例低,任职公司数量过多以及薪酬激励机制不健全。第二章是我国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价值审视及影响因素。本章从“独立性”、实现价值、影响因素三个角度分析选任制度。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是进行“独立性”界定,以及论述选任制度对“独立性”的作用。第二部分是独立董事价值定位,以及选任制度是如何影响独立董事价值的发挥。第三部分探讨的是影响选任制度的多种因素:独立董事的个人因素和公司内部因素。而公司内部因素又包括:“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和“多数决定机制”。第三章是考察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三种不同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香港模式。分析和对比我国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和这三个国家、地区模式,借鉴这三种模式的成功经验,弥补我国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不足。第四章是完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的立法思路和具体举措。针对前文对选任制度提出的具体问题,借鉴美国、英国及香港三种模式成功的经验。笔者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严格规范任职资格、科学重置选任程序、规范人数及任职家数、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在科学重置选任程序上,从提名权和选举方式两个角度规范,建议设立提名委员会和确定累积投票机制。在规范人数和任职家数的问题上,主要是增加独立董事人数和减少其任职公司数量。在完善独立董事薪酬激励机制上,主要是加强薪酬独立和设置薪酬多元化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