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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责任履行缺失现象不断出现,刺激了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同时,政府、证券市场、社会机构也在不断促进企业提供更规范、质量更高的社会责任信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高质量的社会责任信息可以降低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保护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当前,国内外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集中在公司特征和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很少有学者将研究视角转向媒体这一外部治理因素,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媒体作为法律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具有信息中介作用和监督作用,已有学者研究发现媒体具有较好的外部治理效果。媒体通过其对企业的关注来发挥治理作用,规范企业的行为;通过其对信息的传递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机制起到补充作用;通过报道优化政府的监督环境。目前,鲜有学者从媒体关注的角度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媒体通过对企业的关注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产生怎样的影响?尤其是在中国"二元所有制结构"背景下,媒体关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本文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结合内部和外部公司治理因素,探究媒体关注和股权性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是否存在治理作用,深入分析媒体关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治理作用是否受到股权性质的影响,进一步探究媒体关注对不同披露意愿下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治理作用。本文主要包括五大章节。第一章是绪论,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思路和方法、创新和特色,回顾国内外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及媒体关注的相关文献。第二章是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界定了本文研究对象的相关概念,对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合法性理论进行阐述。第三章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该章阐述了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梳理了媒体关注和股权性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机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第四章是实证研究,选取我国资本市场2009-2014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媒体关注和股权性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并进一步区分在不同股权性质下和披露意愿下媒体关注对其的影响。第五章是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研究发现:(1)媒体关注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之间显著正相关,媒体关注可以促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2)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国有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更高;(3)进一步对股权性质进行区分,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媒体关注对国有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正向作用被抑制;(4)基于不同的披露意愿,媒体关注对强制性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的治理效果弱于自愿性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