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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的永续利用,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备受瞩目的焦点。在快速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背景下,我国土地利用转型剧烈,大量耕地被不断扩张的城乡建设用地所侵占,耕地合理利用与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本研究旨在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辨析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将安徽省16个地级市设为研究对象,以2000、2005、2010、2017年4个年份为研究时点,从空间形态与功能形态两个维度构建耕地利用转型测度的指标体系,对安徽省内16个地级市耕地利用转型进行测度,并在此测度基础上将安徽省划分为Ⅰ、Ⅱ、Ⅲ共3个转型区域;在明确安徽省耕地利用转型调控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优化耕地利用转型的原则,最后分别针对安徽省3个转型区域提出差别化的调控措施。本研究主要有以下3点结论:
(1)2000-2017年各地级市耕地利用转型整体上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从功能形态转型来看,马鞍山市、芜湖市、滁州市以及合肥市转型比较明显,转型程度分别达到了0.7516、0.7188、0.7156以及0.6925,整体上呈现出南部地级市高于北部地级市的态势;从空间形态转型来看,淮北市以及亳州市转型比较明显,转型程度分别达到了0.4751以及0.4709,整体上呈现出北部地级市高于南部地级市的态势。
(2)根据安徽省16个地级市功能形态以及空间形态转型的测度值,可以将安徽省划分为Ⅰ、Ⅱ、Ⅲ共3个转型区域。转型区域Ⅰ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以及六安市,各地级市功能形态与空间形态的转型水平都较高;转型区域Ⅱ包括亳州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以及阜阳市,各地级市功能形态转型相对显著;转型区域Ⅲ包括六安市、安庆市、铜陵市、池州市、宣城市以及黄山市,各地级市空间形态转型相对显著。
(3)转型区域Ⅰ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1341.12km2,该区域应向着经济作物复合经营方向进行转型;转型区域Ⅱ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5464.52km2,该区域应向着以粮食作物为主的集约规模化经营转型方向发展;转型区域Ⅲ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8775.21km2,该区域应向着特色农业精细化经营方向发展。
(1)2000-2017年各地级市耕地利用转型整体上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从功能形态转型来看,马鞍山市、芜湖市、滁州市以及合肥市转型比较明显,转型程度分别达到了0.7516、0.7188、0.7156以及0.6925,整体上呈现出南部地级市高于北部地级市的态势;从空间形态转型来看,淮北市以及亳州市转型比较明显,转型程度分别达到了0.4751以及0.4709,整体上呈现出北部地级市高于南部地级市的态势。
(2)根据安徽省16个地级市功能形态以及空间形态转型的测度值,可以将安徽省划分为Ⅰ、Ⅱ、Ⅲ共3个转型区域。转型区域Ⅰ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以及六安市,各地级市功能形态与空间形态的转型水平都较高;转型区域Ⅱ包括亳州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以及阜阳市,各地级市功能形态转型相对显著;转型区域Ⅲ包括六安市、安庆市、铜陵市、池州市、宣城市以及黄山市,各地级市空间形态转型相对显著。
(3)转型区域Ⅰ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1341.12km2,该区域应向着经济作物复合经营方向进行转型;转型区域Ⅱ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5464.52km2,该区域应向着以粮食作物为主的集约规模化经营转型方向发展;转型区域Ⅲ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8775.21km2,该区域应向着特色农业精细化经营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