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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企业中,由于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而引起的主要问题一直是学术关注的焦点。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一项将股东权益与管理者利益捆绑在一起的创新机制很好的解决该问题。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实行股票激励计划,为学者们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大部分研究都集中在是否实行了股权激励和激励强度这两个要素,然而激励方案里其他重要的设计因素对股权激励推行的影响是被忽视的。股权激励方案通常包括激励类型、激励程度、行权有效期、等待期、预留股份、行权价格和股权授予方式等七个要素。研究选取沪深证券交易所实施了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2010-2018年的1,693个观测值数据为样本,以ROE、ROA代表公司财务绩效衡量指标,以股权激励方案通常包含激励类型、激励程度、行权有效期、等待期、预留股份、行权价格和股权授予方式等七个要素为解释变量,实证检验了股权激励方案各要素如何公司财务绩效。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与股票期权激励模式相较,选取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更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暗示上市公司在考虑激励类型方面,应首先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激励程度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即激励占比越大对公司绩效提高的越显著,表明上市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时应适当提高激励比例;等待期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即激励计划中的等待期越长越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表示上市公司在设置激励方案中的等待期时应适当减少等待期限;预留股份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即预留股份数量越多越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说明上市公司在设置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时应降低预留股份比例;行权价格与公司财务业绩呈正相关,暗示上市公司应设置一个偏高的行权价格,从而达到提升公司绩效的目的;相较于分期授予股权方式,一次性授予股权的方式更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因此上市公司在选取股权授予方式时,应优先选择一次性授予方式;行权有效期与公司绩效之间无明显相关关系。最后激励效果的好坏与成熟的资本市场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分不开,因此需要加快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公司治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