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辽河流域管理体制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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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是我国重要的内陆河流之一,流经河北、内蒙古、吉林和辽宁四个省区,1996年被国务院列为“三江三湖”重点治理名单。经过数十年治理,2012年底,辽河摘掉了重度污染的帽子。目前辽河的管理机构主要有两个,一是水利部在东北地区的派出机构——松辽水利委员会,二是辽宁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然而这两个管理机构在辽河管理中均存在着诸多局限,无法实现对全流域的综合管理。目前辽河流域管理体制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管理机构重复,责权不明;二是法律依据缺乏,定位不准;三是区域利益冲突,矛盾重重;四是偏重河道治理,效果不佳;五是管理方式落后,人才缺乏。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辽河流域的治理工作。国内外有很多成功的流域治理、管理经验可供借鉴。黑河流域的的统一流域管理机构、信息化技术在流域管理中的应用、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太湖流域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建立、流域管理上升为国家战略,澳大利亚墨累达令流域的“公共能量场”、科层机制与市场机制、公民参与机制,德国莱茵河流域的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跨国立法的保证机制、信息的通报与预期机制等有益方式给辽河流域管理体制完善提供了重要借鉴。为解决辽河流域管理体制的现存问题,借鉴国内外流域管理的经验,基于府际关系理论、“大流域”治理原则以及大部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提出以下五项对策以完善辽河流域管理体制。一是创新机构设置,形成跨区域的流域管理实权机构,从地方与国家两个层面入手逐步建立流域综合管理机构;二是加强流域立法,形成流域综合管理的立法体系;三是改善府际关系,以大部制为指导引领流域发展,体制改革要注意改革质量与人员数量的平衡,避免越改越多;四是创新发展模式,扩大体制改革范围,进行大流域开发,通过拓宽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注入环保事业;五是创新管理方式,突破体制招揽适应大流域管理的人才,通过流域“管养分离”的方式,拓宽人才招用途径,提高管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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