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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总体面积大,但覆盖率小、森林经营水平低、人均占有资源少、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和环境仍在恶化。建国后,国有和集体所有森林构成我国森林资源的总体,即使至非公有制森林已有一定规模的今天,公有制森林在我国林业所有制结构中仍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公有化森林资源的经营说明全国整体水平和问题。本研究通过分析国外森林资源的经营和发展、我国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历史、森林资源和营林现状、森林资源经营的特点,探讨我国公有制森林经营中的各种问题,并建议相应的解决方法。 综述了6个林业先进国家的森林资源经营、发展等情况,其中包括公有和私有森林。这些国家与时并进,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制订和修正有效的国家政策制度,配备各种相应措施,各方切实执行,是为成功森林经营、保护和发展的基础。各国均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即科学经营、资源不断增长、生态和环境保护得到不断加强、社会需求协调发展为森林资源经营的最高和最终目标。各国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身的森林资源发展道路,投入充足的资金,依赖科技知识,采取相应的经营模式,发展和丰富森林资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高产人工林在多数国家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建国后,我国公有制林业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早期全面公有制;改革初期以公有制为主、其它所有制为辅;近十年来公有制为主体、其它成份为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仍处于激烈的变革之中。公有制森林以国有和集体两种形式存在,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国有森林普遍林木产质量低、经营效益不良、生态功能差,而多数集体森林更是缺少经营和保护;整体森林资源匮乏,差距不断扩大,无法满足国家发展的需求;公有制森林资源经营中的各种不适应显得越来越突出。 在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现有的林业公有制制度、企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