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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级空间规划为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指导性和引领性的战略作用,以多项规划融合为重点的空间规划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也对权责体系的调整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强化规划领域权责体系建设,也为了现阶段的空间规划治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必须以空间规划的融合整合为抓手,合理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相关观点,实现职能上更加优化、权责上更加协同、运行中更加高效的空规划治理新目标。权责体系是否能够充分发挥效力,直接关系着城市空间规划治理活动的效能,关系到公共价值和利益的实现,也关乎城市发展的实际运转。影响规划权责体系运行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政府纵向和横向上的权责设置、职能部门的发展理念和具体职责、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等因素。以P市空间规划治理过程中的权责体系情况为切入点研究市级政府空间规划权责体系内容和功能作用发现,现阶段空间规划改革正在稳步有序地推进并取得了阶段化成效,多项规划正在实现整合融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规划主管部门的变动为规划权责体系逐渐完善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并要求在规划活动中强化国土的用途管制手段,城市全域规划的出台、部门协同整合程度加深以及规划相关行政审批制度的进步发展等方面都表明了规划权责体系朝着优化方向不断发展。同时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由于规划技术规范不统一导致的空间规划权责无法统一、规划事权混乱导致了规划权责的缺位错位逾位、规划权力运作失范导致规划权责落实不到位等,要想解决此类问题,需要统筹整合权责体系各方因素。从我国市级政府空间规划权责体系的运行现状、改革成果以及问题原因角度出发可以得出一定的理论启示,在现阶段空间规划权责体系运行中,功能整合有利于空间规划权责体系的优化提升,部门间协作整合与合作是顺应当前空间规划改革的重要环节;一切空间规划理念和行为都要围绕公共利益这一中心点,与社会大众建立有效的联系与合作能够推动公共利益的充分实现;信息技术在规划业务流程中能够起到关键作用,是规划各类技术要素、规范和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的基础和依托。针对上文提出的目前空间规划权责体系的实际问题,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科学有效地配置规划权责,包括政府纵向和横向两大结构中的权责界定;二是强化政治建设中对规划活动的问责机制,主要在于优化绩效考评和强化不同性质的问责方式;三是落实强化规划权责约束和监督机制,彰显城市规划监督检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