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与中国法的融合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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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是一部庞大的法典,中国作为WTO的一员,这些条约与我国国内法的关系及这些条约在国内如何适用的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解决。近来有关WTO规则与国内法的关系及WTO规则在国内适用等方面的讨论非常激烈,在讨论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争议。 本文从我国国内法和国际法律制度两个角度,就WTO规则与中国国内法的关系及WTO规则在国内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通过讨论和分析,笔者认为,讨论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问题,首先要分析WTO本身的性质和WTO规则的特点,同时还要考虑条约在我国适用的真正含义,而不能将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简单地等同于法院依照WTO规则处理具体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从而简单地否定了WTO规则在国内的可适用性。 对于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应当从广义上进行解释,其本质就是我国履行WTO相关条约下的义务和责任,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包括政府部门的适用、司法部门的适用和立法部门的适用等多个层次,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层次区别对待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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