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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新概念,其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我国紧随联合国的步伐,提倡环境保护,在实践中以保护环境为基本国策、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战略发展社会经济。1979年我国有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并在十年后的1989年正式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历经二十四年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将《环保法》提上修法议程。2015年1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迄今已经一年有余,新《环保法》在实施中的成效与困境学界都应该从一个辩证的角度来看待并结合实践深入分析,以便更好的落实立法目的。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新《环保法》实施情况最好反应,本文笔者着眼分析环境行政执法在管理体制、执法方式、监督体制、公众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笔者经查阅文献和实地调研发现,在管理体制上,我国权力机关立法、修法后与基层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的现状不相称;环境行政执法方式中新修订的内容多数还没有发挥作用;环境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体制中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缺乏专门的监督机关对环境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等问题;环境行政执法中公众参与相对比较被动且多属于事后参与,并不利于激励公众参与到环境行政执法中来。本文从新《环保法》修订背景出发介绍环境行政执法相关条文修订的目的;通过介绍新《环保法》实施一年中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基层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状况来概述新《环保法》实施效果;通过分析实施效果结合走访环保局的调研情况,提出目前我国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借鉴国外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先进经验,分析对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启发;对提出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环境行政执法的对策建议。本文旨在完善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管理、监督体制,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环境行政执法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进一步推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达到双赢的局面。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对环境行政执法现状进行分析,首先概述环境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再介绍新《环保法》中环境行政执法主要执法方式、管理监督体制、公众参与制度的修订背景及欲实现的目的;第二章从修订的条文着眼,以成都市为例分析在2015年相较于2014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以成都市新津县环保局为例对比分析2015年相较于2014年执法情况及数据;第三章就前述现状,对2015年环境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出环境行政执法在管理体制、执法方式、执法监督、公众参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主要以美国、日本、加拿大在20世纪遭受严重污染后,采取的环境治理措施为切入点,借鉴其在环境执法管理体制、环境执法方式、环境执法监督体制、公众参与制度上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启发;第五章是对前文分析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首先是要完善环境相关单行法的制定和修订,构建环境法律体系,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其次是建议对环境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和监督体制的优化,建立一个以环境主管部门为核心的环境行政执法主体,设立专门的外部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小组;着重对环境行政执法方式的问题提出了重要的对策建议;文章最后就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从三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