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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教育作为推动宪政建设的实践活动,无论是在实务界、还是理论界都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宪法教育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宪政发展的瓶颈。因此,在举国上下对建设宪政中国已成共识的前提下,加强对宪法教育的实施和研究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基于此,笔者对宪法教育这一课题,作了初步的探讨。 第一章对宪法教育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即所谓宪法教育就是宪法知识和宪政精神的教化和传承过程;是指教育者通过有目的地传递与宪法相关联的社会生活经验而对受教育者产生特定的影响,以使之适应宪政社会发展需要的实践活动;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宪法教育是宪政实践的基本条件、宪政实践是宪法教育的基本载体、宪法教育是宪政文明的培植和成长过程等宪法教育的特征。尔后考察了宪法受教育者(包括政府与全体公民)、宪法教育者(包括政府与把握宪政精髓的社会精英)、宪法教育影响等宪法教育的构成要素。 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宪法教育的内容。首先,从宪法是“人权保障法”的角度提出了宪法教育的首要内容就是权利教育,认为宪法教育就是要引导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宪法教育就是要引导社会成员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其次,从宪法是“权力配置法”的角度提出了权力教育是宪法教育的核心环节,并以宪法教育就是要教育政府如何正确行使权力、就是教导政府如何引导社会走向宪政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再次,从民主与宪法之间的亲缘关系,提出民主教育是宪法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认为宪法教育就是要教导政府用正确的民主思想来治理国家、宪法教育要教导社会树立民主思维等等。再其次,从宪法的规范性角度提出规范教育是宪法教育的内容之一,认为宪法教育是宪法规范功能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宪法教育是宪法秩序得以塑造和维护的关键因素等等。最后,提出要树立宪法权威,首先就必须培植社会的宪法信仰,因此宪法教育不单在于灌输宪法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培植宪法信仰。 第三章第一部分讨论了利益驱动、政治选择、社会发展以及文化传统等宪法教育的动力因素。第二部分讨论了大众传媒、家庭熏陶、学校教育、特定的宪法实践活动等宪法教育实现的途径。 第四章主要提出了宪法教育是宪法意识的催化剂、宪法教育是宪法行为的导向标、宪法教育是宪政制度的孵化器等宪法教育对宪政建设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