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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恶意诉讼”现象逐渐增多,恶意诉讼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损社会公正、社会经济秩序遭到损害,更浪费国家司法资源。鉴于这些现实危害性,因此,为解决恶意诉讼问题,高度加强相关司法部门的司法介入十分必要。但不可否认,就现阶段而言,由于社会诚信体系的缺乏,立法规定的尚不完善,对恶意诉讼的规制存在明显不足,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加强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是解决恶意诉讼问题的外在要求,也是推动我国司法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内在保障,更是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拟透过对目前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相关法律现状和司法机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剖析,以及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并结合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解决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相关问题的策略,以此促进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及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章,绪论部分,这一部分是对于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概述,体例上包括三节。该部分首先对现有学术观点进行比较分析,准确界定了恶意诉讼的基本含义及其与滥用诉权、诉讼欺诈以及虚假诉讼的区别,同时阐述了恶意诉讼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接着,对我国现有立法以及司法的缺陷进行梳理,进而提出了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的必要性以及正当性。第二章,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理论基础及其法律依据,体例上包括两节。这一部分首先是从诉权理论的角度、从检察监督权的角度、从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的角度、从当事人理论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的理论基础。接着,对我国现有立法进行梳理,论述了我国宪法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宪法依据、民事实体法依据、民事程序法依据。第三章,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体例上包括三节。该部分首先对我国部分地区的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司法现状问题进行分析,接着提出了我国检察机关在介入恶意诉讼规制中实际遇到的技术性操作问题,进而分析了我国检察机关在介入恶意诉讼规制中的身份和地位问题。第四章,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在境外法律中的规定,体例上包括三节。这部份主要包括对法国、日本以及我国澳门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考察,通过对这三个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比较分析,最后进行总结,提出了在完善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立法过程中可资借鉴之处。第五章,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立法及司法完善,体例上包括两节。第一节是论述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立法完善,先是对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考察,接着从立法体例选择的角度进行分析,进而分析了在完善这一立法过程中如何与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衔接、协调,笔者最后对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主要原则、案件范围、介入方式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立法建议。第二节论述了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的司法完善,笔者提出了我国检察机关介入恶意诉讼规制中的程序设置及其构建问题,接着分析了检察机关在规制恶意诉讼过程中调查取证权的具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