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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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信息。在一个人民主权的国家,所有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来自于人民,都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产生的公共产品,理所当然的也应该归属于人民。这便是人民的知情权。人民主权理论和知情权理论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交往行为理论是由哈贝马斯提出的一种解释社会发展的理论,该理论强调语言交流沟通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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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的重点开始由过去的“数量型立法”逐步转变到“质量型立法”上来,提高立法质量不仅成为各级立法机关和多数立法者的共识,而且成为新世纪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要求。正确处理立法质量与立法数量的关系,克服重立法、轻立法质量的倾向已成为立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对立法后的法律质量进行分析评价,以此来确证法律自身的价值。由此,立法后评估制度便应运而生了。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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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仍然处于犯罪高发期,伴随着居高不下的犯罪发生率,被害人的群体日趋庞大,要求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在被害人损害修复方面,我国至今未能实现国家补偿的制度化。实际上,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实践层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并在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长期以来对被害入境遇的关注,本文以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为论题,试在分析研究该制度
城市房屋拆迁中,问题层出不穷,城市拆迁的本质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政府只有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合法地实施拆迁,而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的特点和内容的包罗万象造成其概念的界定在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而事实上我国同时存在“公共利益”泛化的做法,虽然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侵犯了公民权益,但确也便于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这样的状况下,如何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符合公共利益是很值得怀疑的,如何对存在利益偏好的行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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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生活在遥远的远古时代还是发达的高科技时代,衣食住行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的基本生活内容。其中的“住”又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住”作为一项权利并未得到广泛的重视,随着最近一段时期房价波动以及各地住房政策的出台,住房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于住宅权的研究也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本文从住宅权的概念入手,深入分析住宅权的性质、内容,并且阐述了住宅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同时提出国家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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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是我国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是控制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我国行政监察制度是由政府内设专门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视、督察的制度,以保证国家机器有序、协调和高效运转。中国监察制度历史悠久,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古代的御史监察、民国的监察院到现在的行政监察制度。尽管中国的行政监察制度在重建后的22年间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目前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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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软约束,是指软约束是贯穿于行政决策各个环节、步骤、过程和程序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它是行政决策缺乏法律硬性规制但并非无实际效力的一种特质。以此定义为基础文章分析了行政决策软约束的基本形态,即行政决策主体的软约束、行政决策程序的软约束、行政决策效果的软约束、行政决策监督的软约束和行政决策责任的软约束等5种具体形态。我国行政决策软约束的5种形态及其次生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政企不分,政府以参与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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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房屋拆迁也在各地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然而,各地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是愈来愈多。在现实生活中,政府与开发商往往以公共利益为名实施拆迁行为,并且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也并不合理公平,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失去了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房屋,又无法去购置新的住所,矛盾的产生自然在所难免。那么,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应当如何界定?如何保证公益性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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