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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起,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的核心是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也是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的难点之一。我国西部地区是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功能重要区,也是开展生态补偿的重点区域。由于自然社会环境复杂,生态补偿标准的计算与实施存在诸多困难。科学地核算生态补偿标准,对我国西部县域生态补偿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作用。
本研究运用Arc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以栅格为单元,对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机会以及保护成本等进行量化研究。同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研究区生态环境现状、农户生产生活水平以及受偿意愿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综合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和环境保护投入成本的补偿标准量化方法对西部典型县域宝兴县生态补偿标准进行空间量化研究,主要成果如下:
(1)构建了针对西部山区县机会成本的核算方法
生态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众多,其中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化、机会成本核算、发放问卷调查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最为科学合理,本研究以土地利用方式和林地权属为载体,通过改进目前生态补偿研究使用的机会成本法,构建了针对西部地区核算机会成本的研究方法,为西部县域生态补偿标准的量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2)量化了宝兴县生态服务功能价值
本文利用生态资产评估模型InVEST与生物物理模型对宝兴县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服务功能评估和价值量化。研究表明宝兴县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为44.52×108元,单位面积平均价值为14485元/hm2;各生态服务功能单位面积价值最大的为林地18928元/hm2,其次为草地4547元/hm2;单位面积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最大的为蜂桶寨乡,17912元/hm2,总服务价值为6.45×108元;单位面积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最小的为五龙乡,12991元/hm2。各乡镇中跷碛乡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占全县比例最大,为25.61%。
(3)核算了宝兴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成本
本研究以土地利用方式和林地权属为载体,分别对耕地、个人林、集体公益林、国家公益林和草地进行了机会成本及保护成本的核算。核算结果表明,宝兴县为生态环境保护丢失的机会成本和投入的保护成本总值为2.62×108元,县域内平均单位面积值为945元/hm2。各项机会成本中,国有公益林损失的机会成本最大为1.25×106元,占总成本的47.85%,其次为草地机会成本,占24.19%;保护成本中林地保护成本投入为77×106元,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成本为22×106元,耕地损失掉的经济价值为28×106元。
(4)分析了宝兴县农户对生态补偿的受偿意愿
通过对各乡镇农户、村干部进行一对一的发放问卷调查,统计分析得到各乡镇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受偿者的平均受偿意愿。其中耕地平均受偿意愿值为13500元/hm2,林地平均受偿意愿值为13830元/hm2。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宝兴县耕地面积较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一亩,以耕地为生的农户把耕地当作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受偿意愿较高。
(5)确定了宝兴县生态补偿标准
以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法、成本核算法和生态服务与成本综合法分别量化了宝兴县生态补偿标准。以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法确定的补偿标准较高,全县补偿总金额为44.52×108元;以成本核算法确定的补偿标准最低,全县总补偿金额为2.62×108元;以生态服务与成本综合法确定的补偿标准,随系数a的不同而不同。本研究宝兴县以a=0.6进行补偿标准的计算,得到全县补偿总值为27.78×108元,单位面积补偿标准为9030元/hm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