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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东南非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for Eastern and Southern Africa,COMESA),简称科迈萨,前身为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是在原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的基础上成立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是非洲地区成立最早、最大的、也是最成功的地区经济合作组织。东南非共同市场贸易区,是一个具有投资和贸易发展潜力的大市场。当前,我们需要掌握和了解东南非共同市场法律机制以及争端解决机制,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贸易摩擦和纠纷。在东南非共同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东南非共同市场法院的建立是一件大事。东南非共同市场法院作为共同市场的司法机关,是共同市场法律体系的骨干,是司法保障体系的核心。东南非共同市场法律的主要渊源包括《共同市场条约》及其协定。共同市场法院在对共同市场法律的解释、对条约条款进行补充方面发挥这重要作用。共同市场条约第五章对共同市场法院的管辖权作了详细规定。一般而言,法院可根据共同市场条约的规定,对提交的事项进行管辖。共同市场成员国、秘书长、成员国的自然人和法人,在法院内都有诉讼主体资格。共同市场法院可以行使一般管辖权、先行裁决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一般管辖权是指法院根据共同市场条约的规定,依据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提交的事项进行审理的权力。共同市场法院的先行裁决管辖权确保在成员国的司法领域里,共同市场法律能够得到统一的解释和适用;共同市场法院发布咨询意见的管辖权十分广泛,覆盖了由条约条款引起的所有法律问题。共同市场法院还具有有限的仲裁管辖权,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当事方之间的争端。仲裁作为可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在其发展过程中,仲裁裁决的执行至关重要。从共同市场法院判决的案例来看,到目前为止它已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体系,确保在每一个成员国境内,共同市场法律能得到统一的解释和适用。然而,共同市场法院的运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只有有效解决了这些问题,共同市场法院才能在今后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