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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际贸易的不断推进,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逐渐增多,由此引发的国际间的商事纠纷也越来越多。由于自身便捷、中立、灵活、自治等特点,国际商事仲裁日益受到青睐。临时措施在仲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避免了争议标的的损坏与灭失,保障了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仲裁裁决的公平性。但是,即便如此,在实践当中临时措施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难点与问题,比如临时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与处理主体,以及临时措施的域外执行都面临不少障碍。基于此,各国已经开始逐步完善有关临时措施的立法规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也与2006年对《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临时措施的相关条文进行了修订。而在我国,由于法律条文的不尽完善,实践操作性的缺少,导致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脱离了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与发展趋势,毫无疑问这会阻碍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今后的发展。因此我国对临时措施的立法完善是必须也是必要的。本文主要对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若干问题及其在中国的现状与完善问题进行了论述。全文共分四章,内容上涉及了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特征、形式等基本问题,主要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临时保全措施的发布和执行问题,并针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建议。第一章是对临时措施的概述部分,主要介绍了临时措施的概念、分类,包括学理分类和《示范法》的规定。第二章是临时措施的发布问题,主要为两方面问题,包括临时措施发布权模式和临时措施发布时间,根据国际上各国的立法实践,重点阐述了发布权的几种模式。除此之外还包括临时措施的发布条件。第三章是临时措施的执行问题,此部分除了介绍部分国家临时措施域外执行的实践外,主要围绕临时措施的域外执行涉及的两个问题展开论述。第四章是中国临时保全措施的现状和完善建议,本文在此部分主要分析了中国立法和司法方面的不足,进而就如何完善我国仲裁临时保全措施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