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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流域环境日益恶化,对流域管理的理论研究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热点集中在其公众参与机制上。本研究从界定流域、流域管理的概念、特征,定位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目的入手,认为公众参与流域管理是为了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达到公共福利最大化。随后,分析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指出其权利基础是环境权理论、价值基础是环境正义、法治基础是环境民主,并对其他相关理论如公共信托理论、环境公共财产理论、市民社会理论等理论依据进行了阐释。然后,对公众参与制度进行理论分析,明确了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条件,认为公众参与的主体是公众,具体包括居民、各类专业人士、非政府组织、与拟行为有关的行政机关,并提出界定公众范围的依据:以是否有利于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目的的实现为依据;以公众参与环境事件的影响范围为依据。进而,本文对国外如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实践进行比较研究,认为立法保障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权利、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平台——流域管理机构、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注重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等实践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为了使研究对我国流域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具有更直接的指导意义,对我国公众参与流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公众参与流域管理的权利缺乏法律保障、流域区居民的利益往往被忽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缺乏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保NGO的力量薄弱等问题均与我国流域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有关,继而从流域体制因素、政治文化因素、公众自身的因素、公众参与成本——预期的影响等五个方面的制约因素,深入剖析了造成我国公众参与流域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流域管理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建议,主要有:第一,建立流域管理委员会加流域管理局双层体制下的新型流域管理机构;第二,健全法律保障;第三,完善公众参与的方式;第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第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第六,加强社区自治;第七,推动环境保护社会团体的发展;第八,参与意识和能力建设;第九,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