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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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是指各致害人之间并无共同的故意、过失,他们行为之间也是相互独立的,只是在时间和地点上偶然发生竞合,而致使同一受害人遭受同一损害的情况。在这类案件中致害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上,不同法院的做法大不相同:有的采取分别责任;有的则采取连带责任。因此为了减少分歧,使得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到相似的处理,有必要对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的关键性问题如含义、分类、责任分配等进行详细的探讨。本文除了引言部分外共分为三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对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进行概括性陈述,共涵盖了两个问题:其一是概念的界定。本文认为使用“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这个概念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来得更加恰当;其二是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与共同侵权、原因竞合侵权的区别。本文认为虽然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与后两者在行为样态上有交叉或重合部分,但是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是独立于后两者之外的侵权行为的一种特殊样态。第二章主要探讨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的分类问题。本章首先阐述了三种不同分类方法,即“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的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的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和“累积因果关系和结合因果关系的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然后对这三种分类逐一进行评析。通过上面的分析之后,本文认为“损害可分和损害不可分的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这种分类方法是比较合适的。这里所谓的“损害的可分与不可分”是指法律上的损害可分与不可分。而衡量损害在法律上是否可分的标准是:有无可以将某项损害按一定比例分摊给每一个被告承担的合理基础,若有这样的基础,从法律上就能够认定某项损害是可分的;反之,则是不可分的。第三章主要探讨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的责任分配问题。本章首先阐述了三种不同责任分配模式,即分别责任、连带责任和折衷责任;然后对这三种模式逐一进行评析。通过上面的分析之后,本文认为采取折衷模式是比较妥当的做法。这里所谓的折衷模式是指从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的概念入手,把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细化为若干类行为,尔后根据不同分类的行为,要么采取分别责任模式;要么采取连带责任模式。具体而言,就是把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分为“损害可分与损害不可分”这两种分类,前者适用分别责任而后者适用连带责任。此外,在本章的最后一节,还对损害不可分的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适用连带责任合理性进行了辨析,认为损害不可分的无共同过错的数人侵权适用连带责任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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