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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规范与当代西方规范论》,包括三个内容:其一,提出规范的一般定义,通过将规范与规律、规则进行比较辨析,对规范概念进行意义澄清。其二,根据规范的一般定义,梳理西方规范问题研究的发展脉络。其三,从一般规范论的学科视角,提出当代西方规范论的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和其中表现出来的科学取向和人文取向。
第二章《规范的存在和规范体系的存在》重点分析了汉斯·凯尔森的规范论研究由科学取向向人文取向的转变。以凯尔森为代表的规范本体论研究方向,致力于解决规范和规范体系是什么,它们是怎样一种存在的本体论问题。凯尔森关于规范是怎样一种存在,尤其是逻辑是否适用于规范,人的意志是否对规范起到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其前后期观点有很大的不同,他的这种转变体现出了规范本体论研究的转向,也体现了他的研究由科学取向向人文取向的转变。
第三章《规范、行动与实践推理》重点分析了约瑟夫·拉兹规范论研究中的科学取向。以拉兹为代表的,以规范和行动的关系为核心问题的规范论研究方向,主要讨论了规范与行动的关系、规范与实践理性的关系、规范的实践推理逻辑等问题。其中拉兹关于规范的“理由论解释”理论体现了他在规范研究中明显的科学取向。
第四章《规范的性质和对规范的管控》重点分析了弗雷德里克·威尔规范论研究中的人文取向。以威尔为代表的,以对规范的管控何以可能和管控如何进行为核心问题的规范论研究方向,不仅仅要对规范进行描述和解释,更重要的是要对规范进行评价和主动的修正。他们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该把规范看成是与生活背景紧密相联的,是开放和不断变化的,是历史和文化中的存在,是主体意志、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的表现。在研究人与规范的关系问题时,威尔将主体围绕规范旋转的思路转变为规范围绕主体旋转的思路,明确确立起主体相对于规范的中心地位,高扬了人的主体性,其研究具有一种明显的人文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