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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不正当竞争是伴随着商业活动的国际化而出现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利益,而且影响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了妥善解决国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冲突,少数国家晚近颁布的国际私法已为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适用规则。但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在国际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冲突法立法至今仍处于空白状态。笔者认为,鉴于国际不正当竞争的特殊性,国际私法中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冲突规则对其进行调整。 本文围绕国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冲突这一主题,对以下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国际不正当竞争法律冲突的产生和主要表现 市场的扩展与商业活动的国际化,形成了国际商业活动中不同主体间的竞争关系。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差异以及各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外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域外效力,导致了国际不正当竞争法律冲突的产生。由于目前这个领域内尚未形成统一实体法,所以,国际不正当竞争法律冲突不可避免。国际不正当竞争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行为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制度以及有权提起诉讼的主体等方面。 二、解决和避免国际不正当竞争法律冲突的立法尝试 20世纪以来,有关国际组织已注意到了国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冲突问题,并在统一国际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不正当竞争做出了专门规定,但是比较简单、模糊,对不正当竞争的救济也依赖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因此并不能作为处理国际不正当竞争的准据法。另一方面,有些国家在其国内立法中也开始考虑国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果。 三、国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 对国际不正当竞争法律冲突的解决,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不正当竞争损害结果发生地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地法、法院地法、最密切联系地法律、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对弱方当事人最有利的法律等。这些法律适用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同价值取向。尽管各国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规则在立法上还有分歧,而且单独予以立法的国家为数不多,但国际不正当竞争的冲突法立法已呈现立法独立化和规则相对统一化的趋势。此外,笔者还对不正当竟争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特殊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四、我国关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笔者在评析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墓础上,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制度的构想.笔者认为,提出了完善我国国际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我国应将不正当竞争作为一制定专门的冲突规范加以调整之外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我国应采用双重原则,即:某一行为,只有根据竞争损害结果发生地法和中国法律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我国才将其作为国际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理.在法律选择规则方面,我国应借鉴国际上较为先进、成熟的规则,以不正当竞争损害结果发生地法为主要的适用规则,同时注重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并在法律适用规则中引入最密切联系和有限制的意思自治原则.依我国冲突规则确定的国际不正当竞争的准据法,应当适用于不正当竞争的成立和法律后果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