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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服务平台的普及而产生的新型财产形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同时也具有传统财产的经济价值。目前国内外因虚拟财产继承纠纷而引起的司法实践问题已经数不胜数,本文以研究虚拟财产的概念和法律属性为前提,探讨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合法遗产,对虚拟财产继承的标的及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最终对完善虚拟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提出一些建议。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虚拟财产继承的现状,虚拟财产已经逐渐成为现代人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虚拟财产继承纠纷案件越来越多,然而相关法规的缺失却让司法实践面对类似案件无法可依,十分尴尬。所以我们需要尽快厘清虚拟财产的概念和性质,并明晰其是否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否能在继承法中寻求保护。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与虚拟财产继承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对虚拟财产继承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虚拟财产产生的技术构成包括三部分:硬件互联、软件互通和登录操作,这种技术构成决定了虚拟财产具备“竞争性”、“互联性”、“可续性”、“期限性”和“稀缺性”的特征。财产这个概念是不断发展的,财产法律也是逐步包容新生财产类型的,虚拟财产符合财产的基本特征,所以本质上来讲也是一种财产,而且,虚拟财产在性质上更应该界定为物权。所以,虚拟财产作为公民的一项合法财产,理应在继承法中予以保护。第三部分,研究虚拟财产继承的标的。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财产和登录账号是可以剥离的,登录账号只是一扇“门”或者说是一个“通道”。虚拟财产继承的标的应该仅是账号内的数字信息资源,在发生继承时运营商只需要将死者账号内的虚拟财产复制一份给继承人或者新建一个账号来对接需要继承的虚拟财产。“用户协议”的意义在于获取登录虚拟世界的资格,并明确体验虚拟世界时用户和运营商的权利义务关系,“用户协议”并不限制虚拟财产的继承。第四部分,参考其他国家虚拟财产继承的现状和立法情况,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虚拟财产继承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尽快将虚拟财产列入继承法保护范围、建立虚拟财产继承登记申诉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