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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社会多元化格局的形成,行业协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行业协会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主体之一,参与利益博弈,成为当前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一股重要推动力量。行业协会的成立和运作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已经有不少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并出版发表了许多相关的著作,但是中国法理学界对这些问题的关注起步比较晚,尤其是对于从法治角度对行业协会进行相关研究。本文试图通过这一视角,在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宏观视野中,以行业协会自治权运行为研究对象,进行相关研究和阐述。
本文拟首先阐述行业协会自治权具有的重要的法治价值和意义。从行业协会的结社自由性质、行业协会的公民社会主体性、行业协会与当前法治进程的相关实践问题的角度阐述行业协会的法治价值。
其次,在认识行业协会自治权的法治价值的基础上分析国内外行业协会自治权的法治发展环境,对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历史发展尤其是当前全球化趋势、政府治理方式转型等背景下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嬗变过程进行梳理,重点分析当前中国法治环境中行业协会自治权的运行状况,对行业协会在当代中国语境下的进行现实考量。
最后,在把握行业协会自治权运行的历史嬗变和运行现状的基础上,对行业协会自治权运行的法治建设进行分析阐述,为其提供规范化的发展空间,以期达到行业协会自治权运行和法治社会的互动性。
行业协会自治权运行的研究,小而言之,是为了在法治社会和全球化背景的国内外环境中更好的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而言之,是试图寻求法治社会建设的民间途径,以期对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