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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经济”时代的到来,共享经济成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形式,这种新的经济形态也催生了与以往传统劳动关系不完全相同的非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出现对传统劳动关系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新兴的非标准劳动关系在用工形式、从属性等方面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有一定不同,这就使得过去适用于传统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认定、用工规范和社会保险保障都不再完全适用于非标准劳动关系。随着非标准用工的大范围普及,非标准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模糊、用工范围不清晰以及劳动保障缺失的问题逐渐浮现,对于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关注越来越多,使其成为劳动关系领域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共享经济与非标准劳动关系催生了许多新兴职业,网约车司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自2014年网约车平台正式出现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群体规模的扩大的同时,针对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争议也越来越多,究竟该如何认定这种劳动关系,如何保证非标准关系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与,尤其是C2C模式全职网约车司机,由于缺乏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保障,其社会保险参与问题十分突出。本文通过对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案例文献的梳理,并在对我国网约车三种常见用工模式进行比较,辨析其劳动关系,将研究聚焦与C2C模式全职网约车司机群体,这一群体相比其他两类网约车司机群体,更缺乏单位为其参保,其面临的社会保险参与困境最为凸显。本文使用调查问卷对上海市C2C模式下的全职网约车司机社会保险参与现状及参与意愿进行调查,并将问卷中的题项归纳为人口学因素、网约车工作因素和社会保险认知因素三类,通过差异性分析和回归分析研究其对C2C模式下的全职网约车司机的参保意愿的影响,并通过访谈了解C2C模式网约车司机对于社会保险保障缺失的感知。本文研究结论如下:1.C2C模式全职网约车司机参保情况不容乐观,大部分网约车司机由于没有企业为其参保,只能参与所在户籍地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十分有限;2.该模式下的网约车司机对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参与意愿较强。3.C2C模式全职网约车司机社会保险参与意愿受到人口学因素、网约车工作因素和社会保险制度认知因素影响;4.C2C模式全职网约车司机对社会保险制度认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