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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管理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就十分重视效率,强调科学化、技术化、法治化。毋庸置疑,管理追求效率,强调科学和法治本身没有错,但过于偏重效率、科学、法治从而走上了一条抛弃价值、缺乏人文关怀的道路就是错误的。在工具理性的效率中心、价值中立和技术至上理念的主导下,政府行政成为纯技术性的管理工具,行政人员成为非人格化的人。基于此,本文认为政府行政不应该是纯技术性的管理工具、行政人员也不应该是非人格化的人,它们应该是具有责任意识和伦理担当的责任主体,因此本文提出立足管理哲学视域来研究政府责任伦理。管理哲学视域的政府责任伦理是指政府在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政府机构内部事务管理过程中的责任认知以及对自身行为后果的伦理担当。政府责任伦理是以政府责任为核心的伦理,它的评价标准是看政府是否“尽己之责”,强调政府应该积极为自己行为承担后果。政府责任伦理具有自律性与他律性的统一、应然与实然统一和个体伦理与公共伦理统一的特征,是一种新型的应用伦理。在当今民主政治广泛流行、科技与经济异常繁荣的时代,管理哲学视域的政府责任伦理应该以公共性、以人为本和共生共存为基本原则。同时,通过对以往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反思与总结,效率与公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展意识与生态意识的割裂会导致社会畸形发展,因此政府责任伦理应该以效率与公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展意识与生态意识的统一为内在规定性。基于政府责任伦理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规定性,政府责任伦理应以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本内容,通过政府责任伦理制度化、建立和完善政府问责制以及树立行政人员的责任伦理观等途径加以实施。从管理视角来看,政府责任伦理具有彰显政府管理的价值理性和改变政府管理与道德无涉状况的理论价值,同时还具有稳定社会秩序、提升政府能力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实践价值。对于中国的政府责任伦理来说,我国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政府责任伦理的重要性,并且,在环境保护、政府正义和人民利益满足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就,尽管目前还存在一定不足,但是我国一直在努力完善中。与此种逻辑线索相对应的解释框架是:第一章是对管理哲学视域政府责任伦理的相关概念进行阐释;第二章对中西方政府责任伦理思想进行历史回溯与理论基础探寻;第三章是从管理哲学的角度阐释政府责任伦理的基本原则、内在规定性、基本内容和实践途径;第四章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来诠释政府责任伦理的管理价值;第五章是基于对管理理论与实践反思角度来阐释政府责任伦理建设的困境和救治方式;第六章对当前中国的政府责任伦理进行反思,分析政府责任伦理建设的必要性、已取得的成就和目前存在的主要不足以及完善方式,以期对推进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参考。因此,管理哲学视域的政府责任伦理研究目的是通过强调政府的伦理追求和伦理担当导向政府向善,促进政府更好的提供公共服务、更好的满足人民诉求,进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生态的全面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