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作为一项政策提出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发展与完善。通过开展增减挂钩,既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集约度,又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在现实工作的推进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亟需从理论层面深入研究。农户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最大的利益主体,农户的参与涉及到挂钩工作能否有效完成,以往研究多从政府角度入手,而忽视了农户的作用。因此,研究增减挂钩项目中农户的参与度及影响因素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研究通过分析两种不同模式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农户参与度,以及影响农户参与的因素,对两种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得到的结论如下:(1)政府主导型项目农户参与度水平偏低,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主导型项目农户参与度为0.51,属于一般水平,所占比例为40.00%。其中东港社区农户参与度为0.52,属于一般水平,并且所占比例为36.84%;峒山社区农户参与度为0.50,属于一般水平,并且所占比例为43.75%;只有约占7.86%的农户参与度较高,有超过一半的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2)在市场主导型的项目中,农户具有较高的参与度水平,农户参与的积极性较好。根据测算结果,农户在市场主导型项目中的参与度为0.71,属于较高水平,占所有调查户数的比例为39.28%。从地区上来分析,怡山湾社区的整体农户参与度为0.72,属于较高水平,所占的比例为38.82%;而李桥社区农户的参与度为0.69,也属于较高水平,所占据的比重为40.00%。因此,有超过一半的农户具有较强的参与意愿,其参与度很高。(3)农户在不同阶段的参与水平差异明显,尤其在施工阶段的农户参与度较低。政府主导型项目各阶段参与度分别为0.43、0.50、0.35、0.65;市场主导型项目各阶段参与度分别为0.67、0.80、0.57、0.76。政府主导模式下项目农户参与度从高到低依次为后期管护阶段>规划设计阶段>立项阶段>施工阶段;市场主导模式下项目农户参与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规划设计阶段>后期管护阶段>立项阶段>施工阶段。因此,在这两种不同模式下的挂钩项目中,农户在施工阶段的参与度都处于较低水平。(4)市场主导型项目中农户的满意度相对较高。从研究区域来看,有46.08%的农户对增减挂钩政策满意度较高,政府主导型项目中有39.29%的农户比较满意,在市场主导型项目中,约占53.86%的农户对挂钩政策持满意态度。因此,与政府主导型项目相比,农户对市场主导型项目持有更高的满意度。(5)不同模式下挂钩项目农户参与度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性。在市场主导的项目以及政府主导的项目中,影响农户参与度的因素是有差别的;与政府主导型项目不同的是,在市场主导型项目中,影响农户参与度的因素更多。户主职业、户主年龄、社区经济发展水平、挂钩项目信息公开度等变量为两种模式下共同的显著影响因素;两种模式下农户参与度影响因素的差异性因素包括户主文化程度、政府是否合理引导与家庭劳动力数、对挂钩政策了解程度、对挂钩政策满意度、后期管护组织健全完善程度等。(6)计量分析与预期分析结果基本一致。政府主导型项目中影响因素为正向的分别为户主文化程度、挂钩项目信息公开度、政府是否合理引导等变量,为负向的分别为户主职业、户主年龄、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变量,除了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变量,其余与预期假设基本一致。针对市场主导型项目而言,其主要的影响因素有正向和负向之分;正向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人数、户主职业、挂钩项目的信息公开程度、社区经济发展水平、政策了解程度、后期管护组织的健全度以及政策的满意度;负向因素只有户主年龄,除了户主职业变量外,其余与预期分析基本一致。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加大挂钩项目的宣传力度,拓宽项目宣传渠道;(2)增强农户在施工阶段的参与程度,提升农户参与的水平和积极性;(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合理优化补偿机制;(4)科学规划项目区,完善挂钩区域配套设施;(5)政府引导,创新挂钩项目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