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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财务理论认为,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公司融资时一般采取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债务融资——外部股权融资的顺序,以保持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在我国,由于股权分置、公司治理结构混乱、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较为低下,而且普遍存在股权再融资偏好。我国上市公司对股权再融资偏好的直接原因在于大股东可以通过“隧道行为”获得中小股东无法得到的隐性收益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大量的文献表明了股权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低成本。理论上,股权再融资会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然而,本文采用趋势分析法对2002年、2003年及2004年实行股权再融资的样本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之后,总体业绩确实存在下滑现象。股权再融资的“低成本”非但不能提升样本公司的业绩,反而使其有所下降。
本文从实施增配开始日之五日内的累计异常回报率及相关的长期财务指标发现,配股的短期的市场反应和长期的财务绩效要略微优于增发,且通过T检验高度显著。此外,通过模型发现,在增配情况下,市场反应及长期的财务绩效与非流通股的关系紧密。造成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利用效果低下及股权再融资偏好的根本原因是股权分置等制度缺陷,从而导致的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在利益上的根本对立。其中的原因是我国上市公司处于大股东和内部人的超强控制状态,股权再融资所得的资金没有被充分用于“正道”,而是其他(例如:为大股东特殊利益服务及经理人的利益等等)。
目前,国内学者对股权再融资方面的研究,由于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且从股权分置角度进行研究的极少,并且这些研究没有对股权分置与股权再融资的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2006年,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虽然股权分置改革的效果尚未明确,但从该角度研究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再融资有助于从实质上理解所存在的问题。结合股权分置后的实施股权再融资上市公司的最新数据,发现市场对股权分置之后的股权再融资的短期反应要优于之前的反应。在文章的最后,本文建议,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效果低下的根本途径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其次应加强上市公司监管,致力于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保护,另外,政府角色的正确定位及股权激励机制也不可或缺。与现有普遍观点不同的是,本文不赞成提高股权再融资门槛,因为这有可能加剧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及市场寻租行为,而是应该在坚持市场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强化事后监管、塑造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