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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美国对中国愈加频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我国已经变成了反补贴案件调查的主要目标国,在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中呈现出一个显著特点:美国商务部在计算补贴利益的基准时,越来越多的采用外部基准。一直以来反补贴外部基准就是用来解决国家间的贸易争端问题,从而保障各个国家在交易市场中的利益。但是因为WTO在外部基准规则的制定中没有严格的适用标准,因此美欧等国在衡量其计算标准时往往采用一些不合理的基准,这直接给我国的市场经济造成了严重后果。所以重视外部基准的适用对于我们国家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准确的补贴利益才能保障我们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权益。文章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首先在绪论部分阐述了反补贴外部基准的研究背景、意义及目前学界对于美国对华反补贴外部基准的研究现状和本文所用到的研究方法。接下来正文部分具体阐明了外部基准适用的起源、定义和现实影响。然后通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中国入世议定书》和美国国内法规定依次阐述了适用外部基准的法律依据,分别从WTO层面、中国方面和美国方面对外部基准的相关法律依据给予理论支撑。在美国对华反补贴调查中外部基准的适用问题上,本文结合多个案例详细从政府提供贷款补贴利益、货物或服务补贴利益以及土地使用权补贴利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对案例的适用前提分析和与WTO一致性分析,指出了美国商务部在选择由政府提供贷款、原材料价格或者土地使用权价格下的外部基准适用时不符合WTO的规定,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我国解决外部基准适用问题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