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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2013年~2018年天津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现状,评价不同年度、不同分级(一级、二级、三级)、不同行政区划级别(省级、区级、乡镇级)、不同地域(市区、近郊、远郊)等维度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并进行综合评价和影响因素分析,揭示出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的现存问题,为明确今后工作重点及提升传染病报告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于2013年~2018年间分别在天津市16个行政区的不同分级医疗机构(共360家)内开展调查,通过计算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和一致率等五项指标来评价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并采用卡方检验比较不同年度、不同分级、不同行政区划级别、不同地域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之间的差异;采用逼近理想解排序法(Technique for order performa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 method,TOPSIS法)对上述五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法定传染病的漏报率、迟报率、不完整率、不准确率、不一致率五个指标作为因变量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探讨影响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的各种因素。结果:1.天津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的分指标评价:共调查360家医疗机构共6204例法定传染病,2013~2018年天津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6年合计报告率及其95%置信区间(95%CI)为97.79%(97.43~98.16),及时率为97.12%(96.69~97.54),完整率为97.52%(97.09~97.94),准确率为80.43%(79.34~81.53),一致率为93.15%(92.46~93.84)。2.天津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的差异比较:发现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的结果如下:报告率、准确率和一致率指标随年度增加呈现上升趋势(?~2趋势=13.768,P<0.001;?~2趋势=43.334,P<0.001;?~2趋势=4.287,P=0.038),完整率指标随年度增加呈现下降趋势(?~2趋势=15.518,P<0.001)。三级医疗机构在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率和一致率方面均低于二级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准确率最低,其次为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准确率最高;省级医疗机构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和一致率均低于区级医疗机构和乡镇级医疗机构;市区医疗机构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低于远郊医疗机构;乙类传染病报告及时率低于丙类传染病;门诊传染病报告准确率低于住院传染病报告;肠道、呼吸道、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播途径传染病的报告准确率低于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的结果。“十二五”(2013年~2015年)期间的报告率、准确率和一致率指标均低于“十三五”期间(2016年~2018年),“十二五”期间完整率指标高于“十三五”期间。3.天津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的综合评价:采用TOPSIS法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年度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由优到劣排序依次为2016年最优,而后顺位依次为2018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4年报告质量最劣,报告质量整体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不同分级、行政区划级别、地域的医疗机构TOPSIS法综合评价结果如下,2013年、2015~2018年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2014年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2013~2015年省级医疗机构<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医疗机构,2016~2018年区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乡镇医疗机构;2013、2015和2017年排序结果为市区医疗机构<近郊医疗机构<远郊医疗机构,2016年和2018年排序结果为远郊医疗机构<近郊医疗机构<市区医疗机构。4.天津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法定传染病信息漏报的影响因素包括年度、地域、医疗机构分级和法定传染病分类。随年度的增加,漏报的风险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远郊漏报风险低于市区医疗机构,OR值为0.50(95%CI:0.32~0.79)。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漏报风险低于三级医疗机构,OR值分别为0.47(95%CI:0.30~0.73)和0.41(95%CI:0.22~0.78)。丙类传染病漏报风险是乙类的1.64倍(95%CI:1.13~2.36)。法定传染病信息迟报的影响因素包括年度、地域和医疗机构分级。随年度的增加,迟报的风险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近郊和远郊医疗机构迟报风险低于市区,OR值分别为0.37(95%CI:0.26~0.53)和0.26(95%CI:0.17~0.40)。一级医疗机构迟报风险低于三级医疗机构,OR值为0.16(95%CI:0.06~0.39)。法定传染病信息不完整的影响因素包括年度和医疗机构分级。随年度的增加,不完整的风险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不完整的风险均低于三级医疗机构,OR值分别为0.04(95%CI:0.01~0.13)和0.09(95%CI:0.03~0.28)。法定传染病信息不准确的影响因素包括年度、地域、医疗机构分级和病例来源。随年度的增加,不准确的风险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近郊和远郊医疗机构不准确风险低于市区,OR值分别为0.68(95%CI:0.57~0.81)和0.71(95%CI:0.59~0.87)。二级医疗机构不准确风险是三级医疗机构的2.97倍(95%CI:2.51~3.50),一级医疗机构不准确的风险低于三级医疗机构,OR值为0.15(95%CI:0.10~0.22)。住院来源的病例法定传染病信息不准确的风险低于门诊来源的病例,OR值为0.48(95%CI:0.38~0.60)。法定传染病信息不一致的影响因素包括年度和医疗机构分级。随年度的增加,不一致的风险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不一致风险均低于三级医疗机构,OR值分别为0.31(95%CI:0.22~0.42)和0.32(95%CI:0.20~0.49)。结论:2013~2018年天津市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达到“十二五”和“十三五”整体目标,报告率、及时率和完整率高于95%,准确率和一致率仍需提高。六年间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年度间比较结果存在波动,提示传染病报告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院内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年份、医疗机构分级、地域对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有影响。低分级和低行政区划级别医疗机构报告质量高于高分级和高行政区划级别医疗机构,即一级医疗机构好于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乡镇级医疗机构好于区级、省级医疗机构,郊区好于市区医疗机构,二级、三级、区级、省级、市区医疗机构是加强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的重点。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医疗机构院内管理工作的落实到位,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市传染病报告整体工作质量,为科学防控疾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