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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要“以审美为核心”是“素质教育”对音乐教育提出的要求。但是究竟什么是“审美”、什么是“审美教育”、什么是“以审美为核心”?是音乐教育界的难题,也是美学界历来的困惑。如何在音乐教育中实施音乐审美教育更成为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大难题。本文认为,美学的重要研究成果、音乐美学与审美教育的重要研究对象——审美状态,是帮助音乐审美教育解决这些问题和困惑以及正确实施音乐审美教育的重要前提条件。其中丰富的中国传统审美状态更是应当首先被纳入音乐审美教育视野,成为音乐审美教育的重要内容,从而使“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真正找到自己的立足点。
审美状态主要是指:通过现实(自然)与艺术的形式来呈现和表达的人的存在的感性状态。审美状态首先是一种人的感性存在状态,而这种人的感性存在状态又是通过现实(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形式呈现和表达出来,或者说是由现实(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形式所激发。一方面,艺术家在审美创造活动中将内在的审美体验转化成特定的艺术形式,作为其内在审美体验的表达,另一方面人们又在特定的艺术活动过程中将其转化成内在的审美体验,审美状态即是指人们在审美创造与接受过程中将审美活动(主体的)与艺术形式(对象的)融为一体的人的感性存在状态。审美状态是在长期历史与生命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人类各种情感形态原型的表现,具有无限的丰富性,中国传统的审美状态尤其丰富。在审美体验过程中,审美主体将自身的情感状态投入其中,体验审美对象呈现出的“美”,而这种“美”实质上也是审美主体自身的感性存在状态的反照。审美体验过程是主体感性存在状态与对象的形式相互作用形成审美状态的过程。
审美状态具有主体间性。审美主体对审美状态的感性体验,是审美主体与同为主体的审美状态之间的交互的审美体验过程。在这种审美体验过程中,要求审美主体把审美对象也当成一个主体来尊重和看待,从两者的融合中真正获得“审美”的感性体验。
对于审美状态和音乐教育的研究古已有之,并且也非常深入和广泛,然而以往对两者的研究无论多么深入和广泛,都是将两者视为相互独立的范畴分别研究,而没有看到作为审美教育重要手段之一的音乐教育和作为审美教育研究重要范畴的审美状态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同时,由于缺乏“民族化”视野,目前国内对中国传统审美状态的研究也少之又少,我国音乐审美教育在“母语音乐文化”根基方面的缺失,也使得中国传统审美状态没有被纳入音乐教育的视野。
基于目前的研究现状,引发了此课题的研究。要对两者在教学实践中的结合进行初步的探索,就必须先对中国传统审美状态研究进行相关文献的梳理,因此,本文的根基是对中国传统审美状态相关文献地梳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在音乐教学实践中如何把握中国传统审美状态进行一些初步的探索。本文希望这一探索能引发之后对中国传统审美状态及其与音乐教学相结合的更加深入地研究和探讨,使得相关的研究的成果能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实施有所启示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