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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研究的是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学改革背景下“教学优良道德”的建构与实现问题。文章在现代教学与现代伦理学的双重观照下,选取基于儒家传统德性伦理的德性论立场,并在参照西方德性伦理历史脉络与现代发展趋势的前提下,尝试探讨了当前中小学教学所蕴涵的基本伦理精神与应追求的道德使命问题。
人是个道德的理性存在物,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对于某种道德的实现,教学活动也是这样。作为一种关涉道德的、教人向善的社会活动,教学理应追求优良道德。这种教学优良道德,也就是教学活动自身所蕴涵与应追求的道德理想与伦理使命。只有对教学活动的道德终极目标认识正确,教学行为价值符合此终极目标,并且制定的教学道德原则与规范优良的教学道德,才是真正的教学优良道德。现代伦理学与现代教学的发展,以及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学改革及其理论研究的现状,都对教学优良道德问题提出了时代的诉求。因此,在现代伦理学与现代教学的双重观照下,研究教学优良道德问题,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价值。
重视教学优良道德是儒家伦理文化的传统,而儒家伦理文化本质上是一种与规范伦理相对应的德性伦理。因此,以儒家德性伦理为方法论视角,并参考西方德性伦理的现代发展趋势,联系教学道德生活实践,采取以价值分析为主的系统方法论来剖析教学优良道德问题,具有充分的合理性根据。
在儒家德性伦理的关怀下,现代教学不仅仅是一个知识教学过程,同时更是一种德性生活实践,是全面关注学生“知识、命运和幸福”的综合育人过程。教学的终极道德价值目标是学生幸福,这是审视一切教学问题的价值原点。幸福论、德性论与目的论三者事实上是合而为一的,因此,指向幸福目标的教学必须建立在德性生活基础上。这种德性生活,实质上是指向学生幸福、立足于学生发展、存在多种创造性可能的“可能生活”。而教学公正与教学人道两大道德原则,则构成了这种教学德性生活的重要保障。
总结起来看,只有视教学为指向学生幸福的创造性德性生活、并经由公正人道原则来实现这种生活的教学道德,才是真正的教学优良道德。而“以善致善”,也即通过教师德性来实现教学优良道德,进而实现学生生活幸福的道德终极目标,是当前重要而可行的路径。归根结底,重视教学中作为学生的这个大写的“人”,实现教学优良道德的承诺,是现代教学的基本道德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