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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抵押制度是英国衡平法最精妙的创造之一,一百多年来,它一直是英国公司融资的普遍做法。它可以将现在的、将来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用以设立浮动抵押,来实现公司的融资需要。浮动抵押的优势在于,它一方面满足了债权人的担保需求,另一方面又允许抵押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自由处分财产。这种创新的担保制度,突破了人们对传统抵押方式的认识,并以其独有的优势,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优势的存在,我国《物权法》将其引进,并以三个条文对浮动抵押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浮动抵押设立主体、浮动抵押标的物范围,同时还规定了浮动抵押权的设立方式、公示登记以及浮动抵押的结晶事由。但是作为一个新兴的抵押制度,浮动抵押制度还存在许多不足,而这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浮动抵押制度的适用。本文旨在通过对浮动制度的深入剖析,找出浮动抵押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的概述。这一部分主要探讨了浮动抵押的基本理论,从浮动抵押的概念入手,通过比较各国对浮动抵押的概念,对浮动抵押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并对其特征作了分析。其次将浮动抵押与其他担保制度进行了比较,进一步说明浮动抵押区别于其他抵押的特殊性。又通过浮动抵押的历史渊源和在各国的发展的阐述,加深对浮动抵押的认识。第二章是关于浮动抵押运行的介绍。通过比较各国关于浮动抵押的设定主体、标的物范围、登记、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浮动抵押的实行等问题的规定,一方面掌握了浮动抵押运行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我国浮动抵押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其他国家比较成熟的制度体系来进行借鉴。第三部分在分析了浮动抵押制度优越性的基础上,将前文中涉及到的浮动抵押制度在自身和适用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第四部分针对我国浮动抵押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设想。笔者希望能够通过以上的探讨,促进我国浮动抵押制度的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在融资领域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