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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的认识论思想,是中国古代认识论发展史上重要一环,反映了人对外部世界的基本态度——高扬人的主体性,与西方哲学史上认识论发展的趋势相一致。他从解决朱熹体系内部矛盾入手,把“格物致知”推进到“致良知”,从“以客统主”转变为“以主统客”,把“客体——主体”由外而内路向颠倒成“主体——客体”由内而外路向,与康德“人类为自然立法”的观点不谋而合,堪称“东方哥白尼革命”。他由客观唯心主义走进主观唯心主义,又把最高本体“心”泛化成人们所生存的世界,实际上动摇了唯心主义的根基。他高扬了人的主体性,又陷入了认识主体的伦理学局限;他以“学圣贤”为“天下第一等事”,却又说“满街都是圣人”。他解决了朱熹的矛盾,却又在自己的体系中埋下新的矛盾种子。 从认识论视域审视王阳明哲学的原因在于,任何一种哲学,必然是一种认识方法的展开。认识论部分是整个王阳明哲学的基础和奥秘所在。不过,他的认识论与本体论、伦理学部分不可分割。认识论视域中的王阳明哲学,既包括他的认识论思想,又包括其认识论与本体论、伦理学思想的关系。 文章分四部分:王阳明认识论思想的形成、内容、本质和目的。 第一部分:王阳明认识论思想的形成过程。略分为三:发生阶段——“学圣贤”、发展阶段——“指竹穷格”、成熟阶段——“龙场悟道”。就王阳明作为认识主体而言,其理性能力也相应经历了三个阶段:自由、反思和飞跃。 第二部分:王阳明认识论思想的内容——“致良知”,包括认识的来源和标准、主客体关系、认识过程、认识与实践。文章还初步探讨了其内容的表现形式,认为“心即理”是王阳明进行演绎推理的前提。 第三部分:王阳明认识论思想的本质——“心”本体论。“心”范畴集世界统一性的终极存在、知识统一性的终极解释和意义统一性的终极价值于一身,上升到本体高度,成为王学体系的前提。但因其涵义及其丰富,“心”被泛化成人生存的世界。 第四部分:揭示王阳明认识论思想的伦理学限定——“明伦而已”,及其在实践伦理学和理论伦理学领域中的不同作用;并从“成圣”、“格致”、“良知”的统一性出发,探讨了王阳明认识论思想的现实性——“人皆可以为尧、舜”。 最后:从哲学与社会现实之间关系角度阐述了本文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