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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开始,部分省份的普通高中作为试点率先实施新课程,新一轮的高考改革由此开始。最为突出的是各省份对于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纷纷在高考评价体系中纳入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应用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引发了较多的争议,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因此,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全面分析我国在高考中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各种尝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普通高中学生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的态度需求,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使综合素质评价更加科学合理的纳入到高考中去。目前对于高考中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还不够充实和丰富,研究深度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层次。为此,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招生体系研究,有助于相关理论研究的深入扩展和进一步完善。在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了文献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国外许多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仅看重学生的学业成绩,更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兴趣、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表现在,将综合素质作为高校录取选拔的标准之一;将综合素质列为大学招生考试的内容;建立了高考总分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录取选拔体系;高校具有高度的自主权,可自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标准。而通过了解普通高中学生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的态度需求发现,学生比较认可将综合素质纳入到高考招生体系当中。就评价主体而言,学生普遍支持由多个机构共同参与高考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以高中学校为主导,高校和行政招考部门都有权参与进来。对于学校开展的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认为应该建立一个多元评价小组,除了教师之外,学生们希望家长、学生自己也能参与其中,且十分重视多元评价小组的主导作用。同时学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相关需求,如纳入标准由国家行政招考部门统一制定,纳入内容应该包括教育部规定的全部六方面内容且要以道德品质和学习能力为主,采用评语与材料相结合的形式呈现评价结果,并按一定的比例计入高考成绩,或者是将其作为“特招”和“自主招生”的录取依据。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态度需求,建议在高考中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时,首先要创设一个适宜的纳入环境。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细化评价内容及标准、提高可操作性等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时借鉴国外高考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经验,根据本国国情因地制宜地进行。其次要建立一个良好的纳入机制。确立多元化的评价主体,处理好主体间的关系;科学地设置纳入标准,确定公平合理的纳入内容;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呈现结果,并选择合理适宜的形式运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