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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社会问题。2003年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以解决这一问题。在此政策导向下,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部分外来人口子女已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读,成为流入地政府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对象。但是,教育资源在外来人口子女和本地人口子女之间配置均衡问题,并没有因此得到完全解决。基于此,本文试图突破已有相关研究较为中观的研究视角和较为宏观的对策建议方式,选取贴近政策实践的资源配置视角,以宁波市海曙区为个案,指出目前流入地政府在外来人口子女资源配置问题上已经取得较多成效,表现为:一是外来人口子女在流入地的入学基本得到保障,就学分布较为广泛;二是流入地政府对其配置教育资源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广泛,包括了教育经费补助、有形的校舍、仪器等硬件资源和无形的教育机会提供、学校管理人员安排等软资源。同时,由于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与教育需求增长的现实矛盾、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及体制不合理和义务教育经费来源有限等原因,资源配置主体责任分担不均、客体范围有限,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在本地与外来两个教育群体之间,存在教育政策、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差异。为改变此种现状,改善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本文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建议:首先,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价值观上,明确“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在本外群体间的相对均衡;其次,在教育资源获取与供给上,扩大经费来源途径,适当发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再次,尝试引入聘用制,灵活供给教师资源;最后,在资源配置体制上,改革现在以户籍为依据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和教育责任分担机制,并将现有私校公助形式的民工子弟学校转制为公办国有学校,完全将外来人口子女纳入城市教育规划体系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