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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式治理作为一种非常态化的治理方式,在我国治国理政的长期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运动式治理之所以被广泛采用,是因为运动式治理模式具有高效快速的治理特点,但在实际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治理过程中对于法律权威的弱化,治理成本的高以及治理结果存在治标不治本的现象等等,从而导致运动式治理模式无法长期发挥效用,而且无法适应当前我国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因此,如何改变国家治理方式中对于运动式治理模式的依赖以及如何确定运动式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等问题,对于学术界来说也是一项亟需解决的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型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笔者在对国内外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整理的基础上,首先对运动式治理模式的内涵、特点进行了阐述,同时为了加深对于运动式治理模式的了解和研究,笔者对于中国运动式治理的类别以运动式治理发生的频率及治理领域为依据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其次,从历史原因、文化影响、组织基础及国家体制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国家治理过程中对运动式治理产生依赖的内部原因。想要对国家治理方式进行转型,必须了解运动式治理模式的特点和利弊之处,文章接下来就其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产生的一些消极影响进行了论述,从而得出国家治理方式转型的必要性。最后,通过分析近代以来中国呈现的三种治理模式,得出国家治理方式应该朝着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道路上转型的结论。同时,从健全国家治理模式,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党员干部政绩评价体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国家治理方式转型的三种路径。执政者要重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按照法律制度规范国家治理行为,坚持法律思维,深入推进法治常态化,同时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政绩评价体系,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才能更好地促进国家治理方式的顺利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