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上世纪末以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为文化界、学术界议论的热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有形和无形两种,也称物质和非物质。我国的本土音乐属于无形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主要涵盖了民歌、器乐曲、戏曲等艺术表现形式。民歌是我国本土音乐中的代表之一,属于口头传统。各地民歌体裁多样、风格各异。我国自2005年开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的工作以来,作为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歌来说,逐渐成为各地“申遗”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对我国的民歌保护和传承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也是完整保护和传承民歌的良好开端。学校教育作为知识传输的主要途径,是人成为文化人、使社会从野蛮、蒙昧到文明不可忽视的教育手段。每个人接受学校教育是人生不可逾越的阶段。中小学教育是人一生中教育的基础阶段,也是最重要的时期。作为素质教育的音乐课程在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占有很大的份额,对提升学生素养、陶冶学生情操具有积极作用。从教育的功能论来看,学校教育不仅在于知识的教授,还有不可忽视的文化传承的功能。结合当下非遗保护这一热点,强化教育传承文化的功能。如何将地方非遗音乐融入到学校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中去,是当前文化工作者、教育工作者需要共同关注的议题。也即是围绕“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母题,形成对“非遗”背后所代表的民歌文化的认同。借用教育的手段,发挥教育的功能,来促进地方民歌的保护和传承。拓宽民歌保护和传承的道路,提升大众对民歌的认识。本文以扬州地区主要代表性口头传统——扬州民歌为例,以保护和传承扬州民歌为主要切入点,关注地方中小学音乐教育融合扬州民歌为主要研究目标,以音乐人类学、文化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为依据,采用问卷调查、田野作业、现状分析、文献梳理等研究方法,对扬州地区中小学校当前音乐教育的现状与问题、扬州民歌的生存现状与成因进行论述,结合扬州民歌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和当下意义及中小学音乐教育固有的作用和功能的阐释,提出在扬州地区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保护和传承扬州民歌的方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