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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为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和联合国决议所确定和体现。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国家(也包括国际组织)在其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不干涉内政原则也是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重要内容。新中国对外政策的基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第三条就是“互不干涉内政”,中国主张任何国家不得通过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手段干涉别国内部事务。中国的“互不干涉内政”可以划分为三个层面:(1)其他任何国家和势力不得干涉中国的内政;(2)中国不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3)国际上任何国家和势力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然而,在国际关系现实中,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却时常被突破。尤其自20世纪后期以来,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在国际层面,随着冷战的结束,两极体系的瓦解,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同时,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全球联系的不断增强,全球性问题的挑战也日益紧迫。在国内层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更为紧密,外界对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都对中国一贯坚持的“不干涉内政原则”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如何把握承担国际责任与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之间的平衡,成为摆在中国外交面前的一道难题。在中国实践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不同目的中,存在着偏向原则性与偏向灵活性这两个方向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一直体现、并合力作用于中国对于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实践中。中国出于“维护本国主权”、“维护各国发展道路与发展权利”以及“维护世界和平”的考虑,会在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实践中偏向原则性。相应地,出于“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的考虑,则会在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实践中偏向灵活性。而出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海外利益)”的考虑则比较复杂,因为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的核心是确保中国在当地的影响力,所以有时候中国需要通过反对别国干涉来维护自己的海外利益,有时候则需要通过积极参与干涉来维护自己的海外利益,因此出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海外利益)”的考虑既可能使中国在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实践中偏向原则性,也可能使在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实践中偏向灵活性,其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起到不同的作用。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中国外交中的不干涉内政原则也在不断发展演化,以适应新的历史环境和变化了的形势和条件。中国在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之余,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具体运用也在发生着变化。中国逐渐摸索出了一套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当代中国外交中的实践模式,展现出高超的外交智慧。根据双层博弈的理论模型,透过国内层次和国际层次的双层分析框架,可以发现“自身主权关切”、“国家经济利益”以及“国际调停的进展”是影响中国外交中的不干涉内政原则的使用的关键变量。这些不同层次的变量之间相互联系、综合作用于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当代中国外交中的实践。其中,自身主权关切就像一根“红线”,一旦触及到中国自身的主权关切,中国会坚决表态不得干涉本国内政,而在不涉及中国自身主权关切的问题上,中国会根据所涉国家经济利益的大小以及国际调停的进展而选择采取支持并参与干涉、支持但不参与干涉以及反对干涉三种态度。其中,国际调停的进展会影响到中国对待国际干涉问题的支持或反对的立场,而中国在当事国所涉及的本国经济利益的大小则决定了中国对待国际干涉的态度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