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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官制度作为用人行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维系一个政权的稳定运行具有不言而喻的意义。民国北京政府的选官制度,是在清季铨选制度变革的基础上,借鉴西方文官制度的某些内容,逐步建立起来的。民国北京政府选官制度是中国传统选官制度向近代选官制度过渡的中间阶段,上承清季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变法思绪,下启南京国民政府的选官制度,既反映了近代社会巨变下制度变迁的特殊性,又折射出西风东渐后观念转移对制度变革的影响,以及与相关制度、军绅政治等多层面的互动关系。近代中国变化日亟的时局是选官制度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面对混乱的社会格局,晚清政府不断对原有的铨选制度进行调适。在铨选途径上严格限制保举,停止捐纳,停止学堂奖励、留学生考试授职;在铨选机构上裁撤兵部、吏部,极力限制地方督抚的用人权。但由于清季铨选途径芜杂,呈现出多途并进、新旧杂糅的复杂态势,加上入仕潜规则大行其道,由此造成铨选机构之间相互争权夺利,官员选拔标准多元化,候选人队伍畸形膨胀,官场紊乱不堪,显然这种调适并不成功。晚清政府对于铨选制度的种种变革,虽然随着清廷的覆灭戛然而止,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国北京政府选官制度的建构。民国初年北京政府面临的内外困局与清季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选官制度的构建与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时局或主动或被动的因应与反馈。从国际环境而言,外敌环视,边疆告警不断,日本帝国主义妄图侵略中国的野心逐步彰显。从国内政治环境来看,政局变幻莫测,内阁变更如同儿戏;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复辟之声如阴魂不散;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接踵而至;各地实力派争权夺利,相互之间明争暗斗,甚至左右中央政局。复杂的国内外局势是民国北京政府选官制度制订与实施的大背景,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选官制度实施的最终效果。选官制度与政治生态、官制改革等有着相互影响与制约的关系。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制订了大量有关选官制度的法律草案,基本上是直接移植西方模式,来不及考虑国情,也没有时间去通过和实施。民国北京临时政府时期在中央政府组建的过程中,人员的南北与新旧问题杂糅在一起,使中央政府的组建过程显得混乱无序。北京临时政府试图通过省制、省官制的制订来限制地方权力,重塑中央威权,但效果并不明显。民国北京政府正式成立以后,为澄清仕途,保障政府用人行政的顺利开展,试图建立完备的选官制度。民国北京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并依据法令举办了4届县知事考试,2届4次文官考试,同时注重通过甄用与保荐来选用文官。对于军官的选拔,也制定了明确的法案加以规范。在民国北京政府选官制度构建与实施的过程中,尽管选材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传承了清季以来趋新求专的思想潮流,但人才新旧之争的矛盾依然不断凸显。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是民国北京政府选官制度建构过程中的一大症结。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虽然制定了相对完备的选官法案,但章程文本与实施效果之间存在很大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权威不断弱化,军阀权力日涨,各地得以自行其是。此外,相关法案没有很好地与国情结合、传统封建因素的影响等都是重要原因。尽管民国北京政府建构选官制度尝试的效果并不理想,但为之后民国南京政府选官制度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解近代中国政治制度变革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