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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国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运行的成功经验的分析,提出了在我国现阶段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了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形式和发展模式,并就我国现阶段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建议。除去“序论”和“结论”,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概述”;第二章“国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状况及分析”;第三章“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可行性分析”;第四章“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运作模式探讨及政策建议”。作为整个论文的基础和铺垫,第一章系统地介绍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概念、类型、组织形式和资金来源,并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功能和投向选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首先,提出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概念,并具体介绍和比较资产类、抵押类和混合类这三种类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各自特点,还对契约型和公司型两种组织形态进行了比较和分析,指出在我国实施新《公司法》和《证券法》和制定了完善的REITS法规和制度之后,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应该实行公司型的组织形式,之后,从社会闲散基金、机构投资者和国际资本这三个方面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分析。其次,从七个方面论述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功能,并指出由于追求长期稳定回报的特点,因此在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应该主要投资于成熟物业收取租金,或投资于酒店、办公楼、综合商业设施的开发建设。第二章系统地介绍了国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状况。首先以REITS的发祥地——美国为重点,介绍了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历程、特点和种类;其次,对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和现状作了简要介绍。第三章从政策、法律和实际操作三个方面对我国现阶段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并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风险和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首先,在法律层面上指出,REITS与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一致,而信托业和证券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为REITS创造了必要条件。其次,在政策层面上,通过央行、银监会、商务部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鼓励发展稳定的、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工具,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房地产企业长期的、直接的融资渠道等政策导向,分析了政策上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可行性。第三,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由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充裕的资金,以及目前业已逐步形成的投资主体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对我国现阶段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了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本章还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能遇到的金融、房地产行业、基金管理、外汇管制、市场炒作等方面的风险,以及对我国现阶段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政策法律方面、市场流动性、实际操作形式和房地产信托融资本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尽管目前在我国发展REITS是现实可行的,但仍有许多政策、法律和操作方面的问题要予以解决,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