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天津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工作,但我国资助制度尚待完善,所以资助制度经过了多次的调整。2012年10月,天津市资助制度做了新一轮的调整。在天津市实行新一轮资助制度之后,已有研究成果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基于这一实际需求进行研究具有较明显的现实意义。因此,本研究立足于天津实际,以新一轮资助制度调整为出发点,以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职学校资助办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的调查问卷以及对天津市资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进行的访谈,在分析天津市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现状和对新、老资助制度对比的基础上,探究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其他学者有关资助制度问题观点的研究,结合调查问卷和专家访谈得出的结论,发现了新一轮资助制度的实施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无论学生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如何,仅依照户籍性质进行资助人群的划分,对中职学生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第二,增加了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难度;第三,困难标准难以界定。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制度实施问题的提出是对理论研究的一种实践拓展,有利于在实践中提升资助问题的可行性。因此,借鉴美国、德国、英国在资助制度实践中的经验,结合天津市实际,本论文提出了对策建议:首先,由于资助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故借鉴英国国家资助技术课程通过学习获得能力的奖优模式,提出中职学生资助制度应与学生管理相结合的建议;其次,由于新一轮的资助制度增加了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难度,故借鉴德国“双元制”的“两条经费渠道”模式,提出了将国家资助与多方资助相结合的建议;第三,由于困难标准难以界定,故借鉴美国法制化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