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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夏至1952年初,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河南省在新解放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往的土地改革运动不同,这次土改是在全国的人民政权已经建立的情况下开展的,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依然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和不利局面,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发生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有着它的历史必然性。完成土地改革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农村人民基层政权的需要。加之当时正处于新旧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内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形势,中共中央要实现我国财政经济的根本好转,迈出的重要一步就是有步骤有秩序的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之前河南省的土地状况有个显著特点——土地高度集中。占总人口不到10﹪的地主阶级占有全省50﹪的耕地。在极其不合理的土地分配制度以及地主残酷的地租、高利贷剥削之下,绝大多数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过着异常贫困的生活。河南省的土地改革是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南局关于新区土改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大纲》进行的。河南省土地改革的全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1949年初——1949年夏),这期间进行了清匪反霸、减租减息和发动组织群众等准备工作;展开阶段(1949年冬——1951年春),本阶段主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三批土改;复查阶段(1951年夏——1952年2月),主要对之前的土改进行全面的检查整顿,纠正错划的阶级成份,壮大农民协会力量,巩固基层政权。建国初期河南省土地改革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从本省的客观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一步一步进行的,大致都经历了如下步骤:一是广泛大力宣传土改政策,积极动员人民群众,组建土改的骨干力量。二诉苦划分阶级,深入开展斗争,三是没收分配地主的土地财产,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四是组建各种组织,发放土地证,确定地权。五是结束土改,转向生产建设。纵观建国初期河南省土地改革的全过程,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也有它不足的地方,使得土地改革工作存在“夹生”现象。但是取得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消灭了地主阶级,使农村的土地占有制合理化,农民经过土地改革获得了土地,改善了生活状况,为随后河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分析和研究建国初期河南省的土地改革问题,总结其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于正确认识河南农村阶级斗争、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揭示了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和特点,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尤其是目前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农村、农业、农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国进一步向前发展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河南省土地改革的原因、政策、方法、措施、作用、经验和特点等问题的探讨,可以为现今河南省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农业的发展,以及今后农村的改革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