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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于1974年提出了食品安全概念,西方发达国家对蔬菜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研究起步较早。20世纪80年代,英国就已拥有《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法》等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进入21世纪前后,西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1997年英国设立食品标准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监管,2001年欧盟成立了独立的食品安全局,总部设于意大利。2003年日本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全国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管,承担风险评估和各部门协调功能。2015年10月,我国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健康中国"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建设正式迈出了关键一步。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人民安全消费意识的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呈现高发态势。从2013年的潍坊"毒姜"事件到2015年的葫芦岛"毒豆芽"事件,蔬菜质量安全问题似乎并没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而得到相应的解决,相反甚至呈现"高发"的势头不断挑战消费者的心理底线。而我国针对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从法律制度、执行力、监管体系、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监管体系相比,在法律制度、监管方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根据对我国近年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经典案例分析,发现我国蔬菜生产行业存在诸多不足,譬如生产者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不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监管者执行不力等问题,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于人们日常消费领域,特别是蔬菜行业。本文正是基于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式,特别选取"蔬菜之乡"山东省寿光市,对寿光市政府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和理论研究,主要从理论分析出发,以山东省寿光市蔬菜质量安全政府监管为例,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本文研究内容包括六部分:第一章绪论,介绍本文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主要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为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分析,对核心概念、相关基础理论、蔬菜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理论机理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阐述我国蔬菜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现状;第四章分析寿光政府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机构设置不合理、财政投入不足、蔬菜安全检验体系不健全等,并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此揭示某些地方政府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探寻政府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中应遵循的一般规律和基本准则;第五章介绍发达国家在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典型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六章结合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和我国现实国情,提出了适合我国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政府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第七章对本文进行归纳总结并展望蔬菜质量安全政府监管的未来前景。本文最主要的创新点在于进一步完善蔬菜安全概念,以山东省寿光市蔬菜质量安全政府监管为突破口,以小见大,研究政府在社会监管方面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基于"三重螺旋理论"的对策建议。由于参考资料不足和个人能力有限,使得本文的研究结果存在诸多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