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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同时又作为一种基本的生态环境要素,对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人们一味地从土地上索取丰富的物质资源,而忽视对土地的投入,导致了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逐渐演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因此,本文从土地利用的“生态保护”模式入手研究资源型城市的用地方式和特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当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的热点课题,是整个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的核心基础。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研究是现阶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不可缺少的研究内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土资源部在2008年10月24发布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既围绕加强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双鸭山市是以生产煤炭为主的资源型城市,生态景观特色明显,矿产、植被、耕地资源丰富,该地区生态环境复合多样,土地利用方式种类繁多。随着黑龙江省面临着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接续产业的机遇,与能源相关的的煤炭及其他产品成为稀缺资源,这也是双鸭山市的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双鸭山资源型城市成功转型的重要保障,因此,探讨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土地利用生态保护模式,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可持续的土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通过对双鸭山市进行生态功能分区,针对不同区域的用地特点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模式,以“3S”技术为主要技术手段(主要依托的数据平台包括:Erdas Imaging 9.0、ARCGIS 9.2、)对双鸭山市遥感影像、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叠合分析,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数据选取、分类等技术进行生态功能分区,将双鸭山市划分成三大生态功能区,分别是:森林涵养水源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农田生态功能区、丘陵漫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揭示了不同区域土地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方式,以便于确定不同区域土地的主导用途,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结构。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服务,也为各个级别规划进行地域分区提供科学依据。本研究主要从6个方面对双鸭山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相结合进行阐述,分别为:双鸭山市土地利用现状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双鸭山市土地利用生态功能分区;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研究;双鸭山市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建议研究中获得的主要结论;土地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及生态建设用地安排;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这6大方面从宏观功能分区到微观的指标预测,对双鸭山市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进行系统的研究,也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可靠的专题研究保障,也为资源型城市转型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