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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是人民币汇率颇受关注的一年。关于人民币汇率问题的争论焦点是汇率水平及汇率制度。二者的根源又在于汇率形成机制,于是本文着重分析了我国现行汇率机制的种种缺点,并就此提出了解决之道。 本文首先分析了人民币汇率争论中的三大派别即重估派、稳定派和自由浮动派。重估派要求人民币升值,稳定派希望人民币维持稳定,自由浮动派则认为应该让人民币恢复浮动。这看似相互之间完全对立的三种观点,其核心却是对两个问题的不同态度,即汇率水平及汇率制度。重估派和稳定派的错误之处在于虽然发现了汇率水平及汇率制度存在的问题,但却把解决途径集中在汇率水平上。而我个人的观点是倾向于自由浮动派。我认为在汇率水平方面,目前人民币确实存在低估;在汇率制度方面,虽然目前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但是从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却显现出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的一些特征。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很关键,决不能像重估派和稳定派那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该找出病症的根源,治本才能治标。 文章在第三部分研究了人民币的汇率制度。结合汇率制度选择理论,纵观我国汇率制度的变迁,可以发现汇率制度的选择必须要与其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我国现行的汇率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人民币汇率机制”是“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实现形式,人民币汇率几乎从1997年开始就没有变化,近似于固定汇率制,这种汇率制度的偏离正是由于汇率制度的实现形式——汇率机制造成的。至此我们发现人民币汇率领域的两大问题——汇率水平及汇率制度的病因竟然殊途同归、集中在汇率机制的身上,因此,改革的着手点就是汇率机制。 目前人民币汇率机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第一,外汇市场不完善。外汇市场通常分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我国的外汇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两个分市场中均存在缺欠。(1)我国的外汇批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售周转头寸限制。现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基础<WP=40>即银行结售周转头寸限制,它要求商业银行将持有的外汇必须在市场上结汇,不能根据自己未来的需求和对未来汇率走势的预测自主选择出售时机和出售数量,这种制度上的“强卖” 剥夺了商业银行市场交易主体的地位,形成的汇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另外,中央银行对银行间市场敞口头寸实行全收全补,使其成为市场上最后的也是最大的出清者,处于制度性被动干预状态,其危害是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2)我国的外汇零售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强制结售汇限制。目前我国对中资企业实行强制结汇,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除少数非贸易、非经营性收入外,都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支出则必须持有效凭证到指定银行购买,这种无条件的结汇和有条件的售汇也造成了企业在外汇买卖过程中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同时也扭曲了市场化汇率的形成。(3)汇率浮动区间限制导致汇率变化缺乏弹性。央行规定,在批发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每日买卖美元的汇价可在基准汇率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港元、日元和欧元在基准汇率上下1%的幅度内浮动;在零售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外汇买入价和外汇卖出价,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可在公布的交易基准汇价上下0.25%的幅度内浮动。狭小的汇率波动幅度的弊端在于:明显缺乏弹性的汇率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可能导致国家、银行、企业对经济形势做出错误的判断;增加了无风险套利的机会;加大了央行干预市场的压力,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此外,我国的外汇市场在交易币种、交易方式以及交易成本等方面也存在不足。第二,从动态上看,资本管制放开后,现有的汇率形成机制将突显新的弊端。在经济理论中有所谓的“三元悖论”,它是指一国只能在独立的货币政策、币值稳定与资本自由流动三者中选择两个,无法做到三者兼顾。结合我国来看,目前人民币汇率已经显现出了固定汇率制的一些特征,资本项目的管制正在逐步放开,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对于一个像中国这样的经济大国又是不可或缺的,三元悖论的困境即将显现,因此改革汇率机制中过多的人为限制汇率浮动的政策势在必行。 <WP=41> 针对汇率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方案。(1)推动外汇供给的市场化——从强制结售汇过渡到意愿结售汇。(2)逐步放开外汇需求——放松资本项目管制。(3)改革央行的干预机制,包括适度放松对外汇银行的结售周转头寸限制,拓宽汇率浮动空间,减少干预频率,转变央行干预模式。(4)培育健全的外汇市场。第一、增加交易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第二、引进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场流动性;第三、发展远期外汇市场,增加避险工具;第四、建立分散的交易体系和独立的清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