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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初期,荷兰的居住问题曾十分严峻。此后的几十年中,荷兰政府对居民的住房问题十分重视,并列为政府的职责,长期以来不遗余力的进行各种调查和研究,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问题,制定了不同的政治和经济策略,以期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最初,荷兰与其他欧洲的工业化国家相比,住房水平低,失业率高,因此,住房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于改善人民住房拥挤状况和提供卫生、供热配套设施;二战期间,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资助建房;战后住房政策逐步成熟完善,并成立了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来监督管理与住房相关的内容;1901年国家还颁布了第一部《住房法》,但此时中央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主要是在一些公共健康关怀方面发挥作用,如宣布废弃那些不适合人们居住的房屋,对贫民窟进行改造等。国家对住房没有任何的投资和租金政策。家庭住房主要靠个人力量解决,最为贫困的家庭的住房则主要由一些民间的非营利组织设法提供。短短几十年后,荷兰一跃成为世界上居住状况最好的国家之一。这与荷兰的社会体制密切相关。荷兰是高税收高福利的发达国家,其福利保障遍及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尤其是在住房保障方面,针对不同情况的各种福利补贴贯穿整个20世纪,在荷兰解决住房问题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荷兰政府在解决公众的居住问题方面做出了不可忽视的巨大努力,严格控制住宅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并出台许多相关金融政策予以辅助。荷兰政府在大力建造住宅的同时,还大力资助社会住宅机构的发展,这种做法可以降低建造住宅的成本,减少住户的购房压力。另外,还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为社会底层建造公共住房的压力。荷兰政府强调社会的公平,荷兰对低收入者等社会底层人民给予许多住宅补贴,从而使得全民的居住状况达到平衡,达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