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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规范扩散为指导,运用谱系分析、历史主义、文献解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南海安全秩序进行了研究。南海安全秩序指南海地区各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社会规范的驱使下相互作用,在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相互合作或共同构建南海安全机制,最终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形态。南海安全秩序研究中的均势和平论、霸权稳定论、权力转移理论、伙伴关系互动等权力视角,东盟和东盟共同体等制度视角以及国际法视角都有各自的倾向与不足,规范扩散视角可以弥补。关于美国主导下的南海安全秩序,从内容来看,航行自由规范、国际规则和国际法规范、反恐和反海盗合作规范,是美国在南海主要扩散的规范。然而,这样的规范扩散是霸权主导的和自上而下的。从其路径来看,故意夸大威胁和进行社会动员的“社会框定”以及将国际规范国内化是主要方式。这样的扩散方式获得了南海域内国家和域外国家的支持与追随,并且联合对中国进行规范施压。从规范扩散的影响来看,其中的单向性和自上而下导致了规范冲突并且提升了军事冲突的风险,对其追随反而加剧了中国与东盟的外在制度冲突并致使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尤其中美在南海围绕国际规则的博弈使得南海规范困境日益严峻。关于南海安全秩序的重塑,一些自下而上的规范成功得到辨识并且与自上而下的规范形成双向互动,无疑是有助益的。我们耳熟能详的东盟规范是以协商一致和照顾彼此舒适度等为内容的,实践表明它有助于克服美国规范扩散中的弊端。东盟规范在南海的扩散主要体现为东盟组织的扩大与功能的扩展,以及以东盟规范为核心的地区多边框架的不断扩展。然而,东盟规范虽影响了南海域内和域外大国行为,但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作用也受到大国政治的影响。与东盟规范相适应,南海地区也存在中国规范的扩散,主要包括南海维权中的历史性权利,以及符合南海安全治理中公平正义、善治、普惠和南海维稳中克制和道义等价值导向的行为标准。然而中国规范在当前面临障碍,主要是西方国家垄断国际规则制定权并进行排它因此在南海的规范影响力较大而中国规范的影响力较小。此外,南海地区也存在一些既有规范,它们主要是南海相关国家间的社会合作规范:多元性、多样性、多边性。具体表现为南海各方多元的利益考量、多样化的身份认知及多边的关系交往,因此一直以来各方都重视政治、经贸和文化等社会结构并强调对中国的去中心化理解,这降低了权力博弈、军事冲突、双边与多边的外在制度冲突及中国威胁,因此要重视其已发挥的及未来可期的作用。南海安全秩序重塑的重点在于如何进行有效的双向规范扩散。首先,南海区域间安全机制可以成为规范扩散的平台,以克服自下而上规范扩散中的阻碍。我们要推进中国-东盟区域间制度,推动南海机制建设按“均势安全-安全机制-安全共同体”的路径发展。区域间对话与交往增进了自下而上的规范的作用,促进了冲突后的立即协商,增强了地区行为体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化了中国。然而,区域间机制在何种程度上将规范转化为合作议题应得到考查,是否缓解了大国政治对自下而上的规范的影响也要得到谨慎思考,能否弥补自下而上的规范自身的缺陷还有待实践检验。其次,中等强国印尼或可成功担当规范扩散的支持国。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印尼南海安全合作,中国要客观看待印尼在南海的规范诉求及转变:中国应清醒认识到印尼基于全球海上大国的身份定位的规范诉求是虚幻的,要尊重基于中等强国身份定位的规范诉求,客观认识其规范诉求的目标与方式。最后,中国要有具体行动来推进自下而上的规范在南海的扩散。具体地,可通过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和构建人类共同体来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及谈判。此外,中国要在南海构建海洋法治新秩序:维护联合国海洋法规则的权威,促进国际法与南海相关国国内法的交流,逐步增强他们在海洋法治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弱化与美国在南海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法博弈。还有,中国要在南海树立新型海上安全观:展现大国责任并继续提供海上公共服务,促进南海安全合作并积极推动构建合作机制,努力塑造南海海上安全态势并维护中国南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