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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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筑增多、绿地减少、大气污染、水资源破坏、土地硬化和沙化等问题,不仅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的彭亨,也降低了城市存水、净水能力,导致地表径流量增加、地下水污染及水位降低、洪涝灾害频发、河流水系生态恶化等问题。“海绵城市”是一个新兴的概念,我国最初在2012年4月的《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首次提出;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进一步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指导“海绵城市”示范推广,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城市中70%的降雨进行就地消纳和充分利用。为了更好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在2015年颁布了“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在严格评审的基础上,选出了第一批试点城市,山东省会济南便为其中之一。截止目前,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另有不少城市也开始在城建中融入“海绵城市”理论。“海绵城市”,亦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它集成了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理念,使城市能够以良好的“弹性”,应对自然环境变化和洪涝、干旱等灾害。在下雨的时候,可以将雨水进行吸收、渗透、储蓄,并进行净化,在需要用水的时候,可以“释放”出来进行循环使用。“海绵城市”的本质是基于保护区域自然水生态过程来进行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与自然资源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环境和谐共生。建设“海绵城市”,必须要坚持生态优先、“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然途径与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等人工方式,建设和修复城市“海绵体”,实现城市区域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从而达到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相较于传统城市建设模式,建设“海绵城市”,将能最大程度低降低城市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实现城市建设科学、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本文以山东省会城市济南市为例,针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机制进行研究,以探讨优化对策,希冀为我国“海绵城市”的推广建设,提供一点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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