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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直接投资达到空前的规模,尤其是近些年来,世界各国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的竞争日趋激烈,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把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作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我国采取的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随着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我国经济的发展,外资的超国民待遇的弊端也显得越来越严重。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我国吸引外资已从单纯追求数量以及促进GDP增长到全面考虑FDI的质地的阶段,同时也对自身投资环境进行了全方位的优化。为此,我国政府适时出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一步规范、引导外商投资,提高引资质量。本文主要分析两税合并后我国吸引外资可能受到的影响。首先,本文回顾了“两税”合并前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容与特点,并对其弊端进行了分析,由此引出了“两税”合并的必要性,并对“两税”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涉外税收部分的条款进行了说明,探讨了其相对原税法做出的几处重大调整。其次,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就新税法对我国吸引外商投资产生的影响进行了阐述:一是使用了我国5个经济特区及14个沿海开放城市1990年到2005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原税收优惠政策在我国吸引外资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效应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而减弱;二是从短期、长期两个方面来看“两税”合并对我国吸引FDI产生的影响;三是分析了“两税”合并对进入我国的外资的来源地以及引资质量的影响。最后,本文就“两税”合并后我国如何继续完善引资政策提出了建议,为我国更好地吸引并利用FDI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