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近代新式学务发展反映了晚清社会的激烈变动过程,直省各级学务机构的设置和演变也因此呈现出鲜明的阶段特征,及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
洋务运动时期,清廷因适应涉外交涉的翻译需求及举办军工企业的求强与求富需要,接纳并引入西方新式教育。此期学堂作为军工企业的附属而设置,因其专业性强,人数不多,新式学务由总理衙门兼管。
戊戌维新期间,随着国人对战败的反省以及人才培养观念的转变,普通教育逐渐兴起,清廷设置管学大臣和京师大学堂取代总理衙门兼管全国新式学务,新式学务管理向专业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清末新政启动后,张之洞、袁世凯等趋新督抚为落实清廷兴学政策,尝试设立学务处或学校司等机构专职管理全省新式学务,为清廷出台直省各级新式学务管理政策、构建直省各级教育行政模式提供了借鉴。
随着以日本为代表的西方近代教育制度的导入,清廷于1904年制订癸卯学制,中国近代新式教育进入有系统时期,而新式学务管理也与学制正式分开。清廷中央设置学务大臣和总理学务处,直省设置学务处,结束了洋务运动以来新式学务兼管的局面,中国近代专职学务管理机构体系初步形成。
科举制停废成为清季直省各级学务机构演变分期的重要转折,随癸卯学制的颁行、普通教育的推广、学堂数量的不断增加,新旧教育在教学内容乃至学制安排上的差异与矛盾日渐突出,新旧学务管理的不同要求和特点,不仅决定了学务机构的不同建制与职能,也决定了其与地方社会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1906年清廷裁学政改设提学使司,州县设劝学所,结束了长期以来直省新1日学务管理混杂的“双轨制”局面,全面构建起单一的直省学务机构体系。为了弥补办理地方学务经费和人才的不足,同时也为了控制民间日益高涨的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清廷又谕令各省设立半官方的学务团体教育会,作为劝学所辅助机构,体现出清季直省各级学务管理官绅合作的鲜明特点。
在新政期间的兴学热潮中,清廷因财政困绌,为筹措新式学堂发展所需经费,采取“就地筹款”的政策,直省各级学务机构与地方官府通过改书院为学堂、发起庙产兴学运动、抽收名目繁多的学堂捐等方式,解决办学场地,筹措办学经费,但也激起僧道各界、乡民群体的强烈抵制和反抗。各地教育会与劝学所之间的种种纠葛,表明随着地方学务在行政系统中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各级政府与官绅之间,以及士绅内部为争夺地方兴学权力,呈现出既有冲突又有合作的复杂面相。
预备立宪期间,随着清廷内外官制改革的推进和地方自治制度的出台,地方学务管理制度不断变化调整,劝学所性质由官治到自治,再恢复官治的过程,使中国近代三级教育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巩固。
清季直省各级学务机构酝酿、设置及其演变的复杂过程,显示了近代中国新旧知识与制度转型的艰难与曲折,而其成就也直接影响到民国的教育行政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