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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之所以选择本研究对象,是因为行政监察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强对行政监察的理论研究,回顾历史,分析现状,反思不足,进而提出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行政监察的基本理论入手,简要阐述了行政监察的概念界定、性质和特点、地位和作用。介绍了五种典型的域外行政监察制度,回顾了我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四个阶段的历史沿革,并归纳了各自的特点;通过比较古今中外的行政监察制度,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不同时期、不同国家行政监察的具体形式虽然在不断变化,但实行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使监察机构有效地发挥其监察职能是一个共同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具体介绍了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现状,包括行政监察的原则、主体、对象、职责、权限、程序等内容,分析了法制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权限程序和职能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本文综合应用文献研讨、历史研讨、实证研讨和演绎归纳等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加强行政监察法制建设、改革行政监察体制、理顺行政监察工作机制、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建立监察官准入和保障制度的对策。总而言之,我国当前的行政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借鉴古今中外尤其是域外先进行政监察制度的经验,以行政监察法制建设为基础,改革“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和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垂直、科学的行政监察体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察,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