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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费是根据国务院《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的规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的,向进出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的所有码头、浮筒、锚地及从事水域过驳等装卸作业的货物征收,专项用于港口建设的国家政府性基金。从1983年开始,国家规定开始征收港口建设费,中间经历了几次调整,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对象的变化,但仍然存在港口建设费少征、漏征的情况,于是国务院经过研究决定,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港口建设费改由海事机构代为征收,以保证港口建设费征收顺利进行。本论文所要完成的工作就是实地调研港口建设费从2011年10月1日实行新的政策之后,对我国港口建设和航运业有什么具体的影响,并详细分析我国现阶段的航运业情况,结合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的调整,提出加强我国港口建设和航运业的建议和对策。实地调研广东汕尾地区的航运业的情况。在实地调研时,仔细的考虑了可能影响航运业的情况,排除各种因素的影响,单纯的研究港口建设费征收调整之后对航运业的影响情况。另外再根据国内外关于港口建设和航运业管理的先进经验,探索如何更好的加强中国的港口建设专业化、现代化、集约化发展,探索中国航运业的新出路。本文在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主要研究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从1986年开始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历史回顾以及收费过程的弊端分析;2、详细分析调整后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与调整前的政策有什么不同的地方;3、我国现阶段港口建设和航运业状况分析;4、按照新政策开始征收港口建设费之后,对我国的航运事业有什么影响;5、我国航运业的发展趋势和改革方向;6、进一步加强我国航运事业和港口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拟解决的关键问题:1、新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在哪些方面做了较大的改进;2、新的港口建设费施行之后对我国的航运业有什么大的影响;3、如何更好的发展我国的航运事业和港口建设。